规模大 设项多--杨树安纵论城运会“六不同”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17:48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沙10月17日电(记者胡作华)撇开备战奥运的大背景不说,第五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的规程设置本身就有诸多“新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助理、城运会组委会副主任杨树安17日向记者阐述了城运会不同于历届城运会的六大特点。 一是参赛城市数量的扩张。以往参加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城市主要是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城市等,本届城运会将参赛城市范围扩大到了符 二是项目设置有很大变化。第一届城市运动会设置了12个竞赛项目,第二至第四届城运会设置的竞赛项目都为16个。本次城运会设置了25个竞赛项目,其中24个项目是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还有1个是武术。这种项目分类办法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如将沙滩排球归类为排球项目,将跳水归属到游泳项目名下。 三是奖励办法与以往不同。悉尼奥运会之后,国家体育总局启动了“119工程”(“119”意为奥运会上田径、游泳和水上项目的金牌数为119枚,占全部奥运会金牌总数的三分之一),希望通过改革奖励办法等措施,实现竞赛项目的扬长补短。按此精神,城运会加重对一些集体项目的奖励,如排球决赛的1枚金牌将按4枚金牌数计。 四是参赛办法新增了限制条件。以往只对竞赛项目进行简单的排列而没有具体分类,本次城运会将中国的优势项目划分为一类项目(共9个),其他划分为二类项目。各参赛团队报名时被要求必须参加一类项目的比赛,不允许出现不报一类项目、只参加二类项目比赛的情况。 五是对交流运动员有新规定。参赛团队之间交流运动员或花重金“买”大牌运动员在前几届城运会上都有出现。为规范此行为,本届城运会要求凡是获得过国内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都不允许参加交流。 六是竞赛办法完全与国际接轨。以往有些项目在竞赛办法如赛制安排等方面与国际上不一致的现象将不会在本届城运会上出现,从而帮助运动员提高参与国际竞争的综合素质,真正实现国内练兵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