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足球从业人员权益 足协规定不得拖欠工资奖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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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10月16日08:22 中体在线 | |
刘意 中国足协于10月14日向各俱乐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甲级、乙级足球俱乐部严格执行工作合同,及时发放、补齐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工资奖金。 通知说,近段时间,一些俱乐部的运动员、教练员通过各种渠道,向中国足球协会反 为维护足球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及俱乐部的根本利益,中国足协要求各俱乐部严格遵守中国足球协会的有关规定,严肃对待与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签订的工作合同,按期发放工资奖金。 “各俱乐部在2003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工作合同规定的数额,补齐此前拖欠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 中国足协同时要求,各俱乐部在2004年注册之前,按照工作合同规定的数额,将2003年的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全部发放结清,并在注册时提供上述人员签字的确认材料。 通知说,不能执行、完成上述要求并提供相关确认材料的俱乐部,其球队将不能参加中超、中甲或中乙联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