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宝公司副总瞿郁明:努力打造中超品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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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9月17日09:07 中体在线 | |
孟洪涛 上海文广传媒(SMG)一举拿下今后三年的中超的版权已经引起了各方的关注。日前,记者就中国足协将与SMG关于中超转播方面合作情况的方方面面采访了中国福特宝公司副总经理瞿郁明。中超转播合作的三个原则 9月13日,中国足协和SMG在国际俱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SMG将成为未来三年中超联赛转播的整体合作伙伴。在联赛开始前半年的时间便确定转播合作伙伴,这在中国足球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去年和今年的甲A联赛都是在联赛开始之后才最终确定了转播的合作伙伴。 据瞿郁明介绍,在当初确定中超商务体系开发过程中,中国足协便把中超转播权的开发当成了重中之重。因此,早在七月底便已经与有关方面进行这方面的谈判。启动时间也符合体育营销的市场规律。而选择合作伙伴的条件则明确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必须具备一个电视传媒覆盖面;二是要努力打造中超赛事的品牌;三是要具备中超商务体系中有关转播权转让的商务条件。在选择伙伴方面,不管是选择专业化公司、中介或者代理,都是要进行中超整个电视开发的运作。 央视有自己的苦衷 在十年甲A联赛的转播过程中,中央电视台都曾与中国足协进行过合作,而且也创造了不错的业绩。中国球迷也习惯了观看中央电视台甲A联赛的直播,这次央视之所以没能获得未来中超的转播权,也是有着自己的苦衷。 考虑到各种因素,本次中超转播权的开发不可能采取招标的形式进行,因为具备条件的电视媒体少之又少。因此,这次中超的转播权开发采取的是约标的方式,也就是中国足协与两家具备条件的电视传媒SMG和CCTV进行谈判。由于央视在过去十年中都与中国足协进行了合作,因此中国足协本次也首先与中央电视台进行了谈判。但由于央视体育部受到运作体制方面的掣肘而无法达到中超转播开发的商务条件,因此,最终导致双方无法进行合作。据了解,为了保证赞助商的利益,中国足协在关于中超转播的商务条件方面进行了特别规定,这是与以往甲A联赛版权转让不同的所在。SMG有自己的优势 据瞿郁明介绍,在与央视谈判未果之后,中国足协开始与SMG进行了谈判。在这次谈判中,SMG方面向中国足协展示了自己的一些优势,更重要的是双方在一些原则性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并且SMG开出的中超电视转播合作的价格方面也体现了中超的价值,正是由于这些方面的原因,中国足协最终敲定了SMG。 瞿郁明说,SMG在改革思路和目标定位方面是极有号召力的,而且他们对于中超承诺的电视转播的商务条件也对中国足协有了极大的诱惑力,SMG的技术团队保障体系也极具说服力。SMG在有关中超电视转播的几个原则性问题上也与中国足协达成了共识。那就是在转播形式上采用一个卫星频道加地方电视台的联盟,最大限度的扩大中超品牌的影响。另外,在电视转播的质量上要力求达到五个统一,也就是统一包装,统一标志,统一色块,统一字幕,统一风格。这是中超电视转播运作的一种规范。正是双方在所有这些方面达成了共识,才成就了这次的合作。合作是开放的 瞿郁明再次重申了本次电视转播权转让的整体转让、合作开发的原则。他认为,这次与SMG的有关中超转播权的合作既不是SMG独家垄断,也不是单纯的“钱权”交易,对于未来的中超转播,中国足协和SMG等各方位都会进行必要的协调。中超电视转播是永远向符合中超商务条件的媒体全方位开放的,也希望能够在转播质量方面达到五统一、符合商务条件的媒体参与到中超赛事的转播中来。 SMG体育频道总监白李对于“整体转让,合作开发”也有精辟的解释。他认为,SMG成为中超转播的整体合作伙伴,就是要搭建一个转播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SMG将与各中超俱乐部所在电视机构进行合作,包括中央电视台。因此,中超的电视转播是向其他媒体开放的。 对于本次中超电视转播权的整体转让,瞿郁明认为是一个比较成功的案例。电视转播在足球市场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方面,由于中国足球电视转播体系还处于一个培育阶段,因此,中国足协下属的各俱乐部还没有从中得到多少经济利益。因此,中国足球电视转播市场以及其延伸产品还有许多资源和潜力有待挖掘。中国足协本次就中超转播权与SMG的合作就是想最大限度地将中超市场品牌做大,使各中超俱乐部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