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劳多得“名利双收” 国脚享受足协特殊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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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16:37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戈)昨天下午中国足协下发新规定,允许各俱乐部以不同的待遇拉开国脚与非国脚的待遇,这将使入选国家队的球员名利双收。规定中表示,入选国字号球队的球员,他在自己所属的俱乐部的基本工资,可以按照中国足协规定的限薪标准上浮30%。此外,在国字号球队训练、比赛中受伤而影响了代表俱乐部参加联赛的国脚,在伤愈前的当年度内,也将继续享受俱乐部球队上场球员的待遇。这样的规定显然是出于保护国脚们的经济利益,打消了国脚们参加国家队集训或者比赛时害怕受伤,无法参加联赛的顾虑。 除明确保护球员的利益外,足协对向国家队输送国脚的甲级俱乐部也给出一些优惠政策。它包括在转会费计算公式的转会系数上,对入选过国字号球队的球员将给予适当的倾斜。有奖就有罚,规定中也表明,对于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加国字号集训的球员,自国字号球队报到之日起至国字号集训结束后两周内,不能参加国内联赛,如有俱乐部违反此规定,按球队比赛弃权处理,这项规定是防止有国脚诈伤逃避为国家队效力。目前,这份规定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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