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组委呼吁保护奥运会徽标志 侵权产品要严厉打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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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8月14日07:49 中体在线-中国体育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旭光报道:记者8月13日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仅8月11日、12日两天,北京市朝阳、西城、丰台、延庆等工商分局就已分别在动物园、秀水、龙湫等服装市场,依法查扣擅自使用奥运会会徽标志的服装134件。 对此,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副部长袁斌表示,奥运会会徽是奥林匹克品牌资产的重要载体,也是奥运会市场开发的核心产品。奥林匹克市场开发的赞助商、电视转播商、供应 那么谁能使用奥运会会徽呢?袁斌介绍说,首先使用者要得到奥运会会徽的权利人———北京奥组委的授权,同时该企业也必须是北京奥组委的赞助企业,只有这样的企业才有权利使用会徽进行品牌和市场营销。不过,奥运会的特许经营商只负责有关产品的制作、生产和经营,不能进行奥林匹克市场营销。 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岩也表示,奥运会会徽不仅传承中国文化,体现民族凝聚力,传播奥林匹克精神,同时也象征着诚信,它是不容亵渎的。保护奥运会会徽既是法定职责,也是国际义务。 因此,北京奥组委呼吁广大消费者充分认识北京奥运会的品牌价值和收藏真品的意义。购买和使用真货,既是从财力上直接对举办奥运的支持,同时,更重要的是,使假冒商品没有市场,为北京奥运会的市场开发创造良好的环境,调动和保护企业参与北京奥运会市场开发的积极性,筹集更多的资金,为举办一届最出色的奥运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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