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男篮官司缠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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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08:50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专稿/记者张逸麟 东方男篮近来被诸多官司困扰,一方面俱乐部正在起诉张骅伟贪污,另一方面张骅伟也在一些媒体上“披露”东方男篮行贿裁判的“猛料”,并向检察机关举报(见本报24日报道)。现在,上赛季在球队效力的马健又向法院递交一纸诉状,要求东方男篮支付他今年3月至5月的报酬,并继续履行与俱乐部的服役合同。今天下午,徐汇区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马健在诉讼状中表述,东方男篮和他于去年12月10日正式签订了《运动员服役合同书》。在合同签订时,李秋平向马健口头承诺:报酬按赛季(每年1月至次年4月)计算,分12个月支付,同时,俱乐部为其能在上海落户,还借给他一套住房。而今年3月份,东方男篮以马健在场上能力不符合要求为由,解除与马健的服役合同,并停止向他发放工资。现在马健希望东方俱乐部支付他被解雇后的工资,并继续留在球队履行服役合同。 昨天记者采访了俱乐部副总李耀民,得到的却是另一种说法,“马健的工资并不是按照一个赛季一发,而是每个月发放工资,而且合同中写明如果马健因为老伤而无法发挥正常水平,俱乐部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因此上赛季俱乐部在马健无法达到应有水平的情况下提前终止了合同,由于合同是在3月份终止的,此后他的薪水我们不再发给他了。”由于马健在场上的表现是俱乐部能否终止合同的依据,这两天球队教练王群一直在整理马健的技术统计作为法庭上的证据。今天下午王群和球队的费队医也将出席法庭的审理。 至于张骅伟举报东方男篮行贿裁判的官司由于证据不足,没有被检察院立案,而昨天东方男篮却以张骅伟及其舅舅王景光侵犯东方男篮名誉权为由,正式向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骅伟停止侵权行为,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费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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