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饷四月球员可自由离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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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7月29日08:31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随着中超联赛临近,相关的管理措施也正在逐步形成。近日,记者从中国足协获悉,针对近一段时间有俱乐部因为拖欠球员工资而闹得沸沸扬扬的问题,中国足协将可能采取“拖欠四个月工资球员可以马上获得自由身”的严厉措施,并计划于明年中超执行。 实际上,国内俱乐部拖欠球员工资的问题并不少见。其中哈尔滨兰格俱乐部因为拖欠球员、教练工资,还发生了“原主教练刘志才拿走该队参赛证的事件”,至于类似辽宁足球 意识到该问题的危害后,中国足协联赛部主任郎效农认为“这一危害绝对不能延续到中超”。为此,郎效农透露将计划在中超俱乐部管理规定中增加这方面的管理规定,“如果俱乐部拖欠球员工资三个月,中国足协将给予俱乐部口头警告;如果继续拖欠达四个月,那么当事球员将得到自由身可以自由转会其他俱乐部”。 对于中国足协即将采取的这一措施,无论是教练还是球员都表示欢迎。八一湘潭队的一位教练认为:“这不仅可以保障球员的利益,同时也可以保证教练员的排兵布阵。”与此同时,相当一部分球员都认为“这绝对是天大的好事,毕竟球员是吃青春饭的”。 实习生 宁爱军 何 舟 记者 向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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