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阳脚踩对手腹部追悔莫及 足协处罚停赛5场罚款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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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7月19日08:53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明)曹阳的担心,最终变成了现实,昨天,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津辽之战中曹阳的犯规给予了追加处罚:停赛5场,罚款2万。 在该场比赛中,曹阳因犯规领到了一张红牌。赛后,曹阳对自己不冷静的动作非常后悔。用他自己的话说:“当时,对方的19号在我已经把球传出去后,还故意抬高脚飞铲过来,我蹦了起来,没有及时收腿,踢到了他的肚子上,其实他根本没那么重,自己也真不是故 然而,现实是无情的,中国足协昨天还是做出了追加处罚决定。足协认定:“天津康师傅队26号队员曹阳在裁判员停止比赛后,故意用脚踩踏已经倒地的辽宁中顺队19号队员的腹部,裁判员当即出示红牌将其罚令出场。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给予天津康师傅队26号队员曹阳停赛5场,罚款20000元的处罚。” 昨晚,曹阳得到这一消息后说:“赛后,我已经做好了受处罚的准备,可没想到会这么重,今后几场不能代表天津上场比赛,心里感到特别难受,也担心由此影响国奥队那边的情况。既然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自己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吸取教训,冷静反省,使自己尽快成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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