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栋引发转会规则修改 足协推出全新国脚优惠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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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7月18日01:39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朱煜明)由于国奥小将张树栋代表山东鲁能参加甲A联赛的资格遭到质疑,昨天中国足协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修改后的转会规定。 新规则中,在摘牌程序之外办理转会的国内业余球员,如入选过国家队、国奥队、国青队,可以直接参加职业联赛。 张树栋今年6月以业余球员转会方式,从广东名峰转到山东鲁能,在7月6日鲁能与北京现代队的比赛中替补出场。但足协转会规则明文规定“未经过摘牌程序的业余运动员转会变更为职业运动员,需在转会之日起1年后方可参加职业联赛。” 联赛部副主任马成全解释说,足协联赛部为张树栋办理转会手续后,取消了“1年”期限的限制,并下发给了相关俱乐部。马成全说,修改规定就是给业余球员创造了激励机制,只要他们有机会入选各级国字号队伍,联赛的大门都将向其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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