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成功竞购国有法人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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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7月14日07:19 深圳商报 | ||
深圳商报 外企成功竞购国有法人股 新加坡独资企业拍得“桦林轮胎”44%的股份 【本报北京7月13日电】(深圳商报记者罗勤洪宾)今天上午10时,随着北京瑞平拍卖行拍卖师手中的一声槌响,新加坡独资企业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9789万元竞得黑龙江省第三大国企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1.5107亿股“桦林轮胎”国有法人股。据悉,外资企业参与我国国有法人股竞购成功尚属首例。 2001年7月,北京市二中院判决黑龙江桦林集团偿付中信实业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1亿余元。判决生效后,经营困难的桦林集团一直未履行判决,随后被银行申请强制执行。依照桦林集团当初借款时的质押担保,二中院执行人员决定拍卖桦林集团持有的1.5107亿股“桦林轮胎”国有法人股。今年六七月份,二中院委托拍卖行对该股权进行了两次拍卖,都因无人竞买而流拍。第三次拍卖公告发布后,新加坡独资企业佳通轮胎公司、牡丹江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公司等3家公司到拍卖公司进行了竞购登记。 今天的拍卖,佳通轮胎(中国)公司一次应价就竞买成功,整个过程不到两分钟。由于此次拍卖的国有法人股在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占有44%的股份,竞买成功的佳通轮胎(中国)公司,还要到国家证监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真正拥有今天的拍卖标的。 据介绍,国有法人股作为标的进行拍卖在国内并不多见,而外资企业参与竞购国有法人股更是史无前例。此次拍卖的意义已远远超出了拍卖活动本身,外资企业的介入标志着外资企业已开始抢滩国有企业市场,同时也警醒国有企业做好与外资企业进行更加激烈竞争的思想准备,入世后更应在遵守世贸规则的前提下努力使国有企业取得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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