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新闻通告:心缘有关冠城队所有经营活动均属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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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09:3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冠城足球俱乐部与成都心缘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15日签定《票务承包合同书》,根据合同规定心缘公司应于2003年5月1日前向冠城俱乐部支付人民币100万元,但至今未付。 经多次催款未果,为保障冠城俱乐部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冠城俱乐部已正式通知心缘公司: 一、立即解除双方2003年3月15日签定的《承包合同书》,终止原合同的履行; 二、保留依法追究心缘公司违约责任的权利; 三、自2003年7月13日四川冠城队与天津队主场比赛起,本赛季四川冠城队所有主场比赛由四川冠城俱乐部自行经营,取消心缘公司的票务经营权和场地广告经营权,心缘公司有关 四川冠城队的所有经营活动均属无效。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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