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严惩违规外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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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08:31 每日新报 | ||
于港 比赛中,彼得洛维奇被处以“极刑”。特约记者孙立摄 新报讯【记者于港】昨天,中国足协下发处罚决定,对在第八轮甲A联赛中违规的上海申花和青岛贝莱特队的两名外援,给予停赛和罚款的处罚。 在7月6日进行的甲A联赛青岛贝莱特队与上海申花SVA队的比赛中,上海申花SVA队4号队员托马斯与青岛贝莱特队18号队员彼得洛维奇在裁判员停止比赛后发生争执并相互推搡,引起场上短时间混乱,造成了恶劣影响。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处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决定给予托马斯和彼得洛维奇各停赛4场(2003年甲A联赛第9、10、11、12轮),各罚款10000元的处罚。另外,足协同时还对上轮甲B联赛中,用球投掷对方队员的哈尔滨兰格队6号队员辛健,给予停赛2场,罚款3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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