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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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16:15 南方体育 | ||
生活不在别处 孙朝阳 贝克汉姆转会皇马,即使是那些不喜欢他的人,也在骂弗格森和曼联。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不喜欢贝克汉姆,基本上出于三个原因,一是场外比场内活跃,新闻太多招人烦;二是名声大于实际,认为他球技一般;三是长得比较顺眼,女同志相对关心得多一些,不屑与她们为伍,怕掉价。 贝克汉姆转会,在炒翻天的新闻里面,有一个主旋律,那就是曼联抛弃了他。不管出于上述哪条原因,既然不喜欢,按说应该有点幸灾乐祸。你不是红吗?你不是牛吗?如今也尝到了削价甩卖的滋味。不仅没有人这样说,相反,几乎众口一词遣责弗格森和曼联小肚鸡肠、卸磨杀驴。 为什么?因为“被曼联抛弃”意味着一个潜台词———忠诚。无论喜欢或不喜欢贝克汉姆的,都相信他是忠于曼联的。“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块肉”,贝克汉姆的这句话是点睛之笔,挣足了同情分。没人会指责一个忠诚的人,无论是自己人还是敌人。因为忠诚是一种极端的品质,属于极少数可凌驾于人类理性活动之上的高贵德行。 正因为如此,我比较怀疑随处可见的“忠诚”。哪来那么多高贵的人,高贵的德行?极端的品质植根于坚定不移的信念。无条件地相信,这太难了,普通人不可能做到。 “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说这话的孔子老人家当年曾花了七八年时间周游列国,期望混个大官实践自己的理论,结果碰了一鼻子灰,只好回到鲁国春风化雨。虽说鲁昭公下台后孔子受排挤,但真要“忠君爱国”,也不应该把“先进理念”兜售给外国人呀?!如果孔子是个足球运动员,这段经历就是自由转会未果,不得已干起了青少年教练。圣人尚且如此,一般人可想而知。 我在以前的文章中提过,球员转会制度与源于16世纪欧洲的雇佣兵如出一辙,当年德国人可以愉快地在法国和西班牙的旗帜下打仗,意大利人则很乐意为英格兰或是荷兰的女王效劳。以生命为代价的战争尚且如此,足球不过是一场游戏,奢谈什么忠诚! 贝克汉姆并非一直抱定终老曼联的信念,上次与曼联续约,因为肖像权等问题,前前后后差不多谈了一年。这一次,与皇马眉来眼去也不是发现被扫地出门之后的下岗再就业。只要转会制度存在,球员与球会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讨价还价的合同关系。作为一个曼联球迷,我相信贝克汉姆对曼联的热爱,但是忠诚,就免了吧。 多年以前,有一个美国少年写信给NBA总裁斯特恩,“到底球员对球队的忠诚重不重要?”不知道斯特恩是怎么回的信,我的看法是不重要。或者这么说,根本就谈不上忠诚二字。这个社会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道德的完善是终极的理想。对一个球员,或是别的什么人,谈形而下的责任好过谈形而上的忠诚。像忠诚这样的概念,因为极端,所以很容易被偷换,自己蒙蔽了双眼,觉得高尚也就算了,如果被人利用了作为获取权力的工具,那就不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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