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回顾:我国现代竞技运动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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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08:04 中体在线 | ||
竞技体育是指严格按照一定规则,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运动能力,创造优异成绩,表现运动技艺,从而展现自我的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它主要包括竞赛和训练两大部分,其中训练是基础,竞赛是表现方式。从体育发展的历程来看,现代竞技体育与古代竞技体育是以1894年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成立和1896年第一届夏季奥运会的举行为分界点。现代竞技体育区别于以往竞技活动的明显特点是国际化和职业化。 我国于1971年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1973年恢复亚奥理事会合法席位,1979年恢复国际奥委会合法席位。自1984年第23届奥运会起,我国共组团参加了5届夏季奥运会。在5届奥运会中,我国共有85名运动员、108人次获得了10个大项(包括跳水)、55个小项的80枚金牌。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上,我国列奖牌榜第4位,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上再次保持在第二集团前列,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中国体育代表团以28金列奖牌榜第3位,实现了我国竞技体育历史性的突破,完成了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确定的战略目标。 2001年7月13日,在莫斯科举行的国际奥委会第112届全会上,北京成功地获得了2008年第29届夏季奥运会的举办权。北京申办奥运会的成功,成为新时期发展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契机,也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我国竞技体育的最高目标是实施奥运战略,实施《奥运争光计划》。通过国内比赛的竞争调动各地区发展竞技体育的积极性,体现不同层次的精神动力和价值追求。我国的训练体制是以“思想一盘棋、组织一条龙、训练一贯制”的指导思想为基础的三级训练体制,国家和地方相应建立竞技运动队伍,核心是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 随着国家政府机构的改革,1998年国家体委更名为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所属21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若干个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依照《体育法》分别负责在我国正式开展的98个运动项目(包括非奥运会项目)的规划和管理。 我国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根据各运动项目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制定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分为5至6个层次,即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少年级运动员。运动员参加全国性比赛实行注册制度,可以根据协议交流和转会。优秀运动员可以享受高等院校就学和退役安置、运动伤病保险的优惠待遇和政策。国家队根据国际大赛的时间,安排组织集中训练,各地方的运动队根据国内比赛时间组织集中训练,国内比赛期间国家队运动员代表所在的地方参赛。 国内各项赛事的宗旨是引导训练,积极发挥竞赛的杠杆作用,检验训练效果。目前,我国每年举办各单项的全国性比赛(包括青少年比赛)近700次。此外,国家体育总局定期举办全国综合性体育赛事。 全国运动会每4年举行一次,自1959年起,共举办了9届。参加单位是各省、市、自治区、解放军、行业体育协会。全国运动会是全国最高水平的综合性赛事,是检阅运动水平、贯彻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的发展战略,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的主要手段。全国运动会项目设置28个奥运项目、3个冬季项目和我国传统项目武术。通过对全运会设项改革,引导全国各地调整运动项目布局,集中力量发展奥运会项目。 全国冬季运动会每4年举行一次,已举办10届。全国体育大会是非奥运会项目的综合性运动会,每4年一次,设22个比赛项目,已举办2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原全国青少年运动会)每4年举行一次,已举办4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是以城市为基本参加单位,目的是发现和培养参加奥运会的后备人才。(总局竞体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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