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扼杀豪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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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15:53 南方体育 | ||
本报评论员南吉 去年9月,上海峰会推出1+4转会制度,自由转会第一次成为一种可能。如今,还是在上海,自由转会逐步放开,以一种提议的形式由足协试探性地推出,上海滩由此成为中国球员真正获得自由的标志性福地。不过,根据历次老总峰会都难逃务虚之嫌的传统,这次的上海峰会恐怕也不例外,即使逐步放开自由转会的提议,也因为它到底还只是一个不知道能否 可以肯定,足协对自由转会的逐步放开其目的确实是为了促进人才流动,经历了由倒摘牌带来的盲婚哑嫁闹剧,以及1+4转会制度的初步尝试,加大自由转会力度已是势在必行。但中国足球的自由转会到底应该采取何种形式,在中超迫在眉睫之时却并没有找到最合适宜的一个答案。 作为一种过渡,3+2制度的提议比之1+4法则的实施已经是很大程度上的一种跨越,结合中国足球的实际情况,这种提议本身应该说是没有什么可争议的地方。那些反对的声音注定会是来自中小球会,但任何制度都有其不完善所在,即使是1+4制度,也仍然存在不能均衡利益的地方。但这是改革,昔日的既得利益者应该是改革最大的反对派,如果那些中小球会不承认自己是既得利益者,那么对于自由转会的放开,他们即使不支持也不应该强烈反对。否则,这就不叫与时俱进。 但现在的问题是,在3+2制度之外关于国脚人数的引进限制,却有可能招致许多大球会的反对,而这一制度如果真的实现,中小球会也未必受益。设若国脚人数或人次最终按照这次峰会提议所说的那样进行引进上的限制,那么未来中超各队之间的势力或许会相对均衡,中超的悬念也或许会因此提升,但中超或许也因此而扼杀了豪门的真正诞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豪门,中国球会征战洲际赛事就仍然不敢说大话,至少没有足够的把握和日韩球会以及诸如艾因之流的西亚强队一争桂冠。 其实足协应该考虑实施这一制度的必要性。比如大连和鲁能,这几年他们都没有在转会市场上出手太重,是他们没钱吗?不是。是转会制度限制了他们吗?好像也不是。那为什么他们总是出的多进的少?因为他们对自己人力资源的配置有信心,他们不需要再花大钱去买什么大牌国脚。何况,中超是趋于理性的联赛,即使是中远这样的足坛新贵,也不会一味烧钱将能引进的国脚一网打尽,这从他们最终没有将高价杨晨买进就可以管窥一斑。所以说到底,足协还是对辖下的各俱乐部信任度不够,同时对自己操持的联赛信心不足。 问题的关键其实还是老生常谈的限薪制的真正实施。一个大牌球员只要完全按照限薪制的上限拿年薪,即使他是冠军球会的国脚,拿转会系数一计算,他的转会费也至多600来万的样子。在现有的甲A球会里,这一价位可能除了八一谁都接受得起,只不过是过去的国脚转会黑箱操作成分居多,才让中小球会连做梦的份都没有。如果足协在限薪制的问题上真正拉下脸,谁再哄抬物价就可以拿限薪令作依据,严重者甚至不惜推出午门斩首,同时税务部门也可以介入——中国足球不是老在争议偷漏税的事吗?这事难道还不是很好的一个突破口!如此,才可以起到规范转会市场的作用,同时也不失为对中小球会利益的一种保护。而反垄断的提议则有挥刀自宫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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