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夏仲裁申请昨日送到 律师再谈第一案:典型劳动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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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03:2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川足老将状告老东家的案子引发了各界的广泛关注。昨天晚上,记者找到了川足老将们的代理律师、四川成都高新志远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自力,范律师向本报记者详细介绍了“中国足球运动员维权第一案”进展情况。 记者:为什么姚夏的材料今天才递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范自力:由于姚夏回成都的时间比较仓促,当时很多资料都没有时间来得及准备,所以姚夏仲裁申请的有关资料周一并没有和黎兵等其他四人一起递交。今天下午,我们已经将准备好的姚夏委托材料送到了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记者:为什么不到法院起诉,而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范自力: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是一类特殊的纠纷,这类纠纷必须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也就是说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到法院起诉的前置程序,不经过这类程序法院不会受理这类纠纷。在劳动仲裁裁决之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请你从法律角度给我们界定一下这次争议的性质? 范自力:这是典型的劳动争议,在一般的社会生活中,出现劳动争议的情况比较多,一般都集中在劳动合同的纠纷和工资支付等方面。从普遍现象来看,用人单位往往比劳动者具有更大的优势,劳动者往往是以弱者的身份出现。如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是整个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 本报记者方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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