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推出自由转会制 转会费仍无明确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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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18:11 深圳晚报 | ||
本报讯 为了满足国内足球转会市场的需求,中国足协昨天在上海甲级俱乐部总经理峰会中拿出了《逐步实行球员自由转会制度》的讨论稿。 讨论稿共有6个要点,其基本内容集中于对转会球员年龄范围、身份与俱乐部可摘取人数这三项中。根据足协的初步意愿,2004年每队可自由转会3人,21岁以下球员不限,以后的年份中每队自由转会名额将增加至5人。在讨论稿中,摘牌制依然与自由制并存,如果具备 新制度中最大的争议在于第6条:每队每年只能引进2名国脚,如果球队中国脚人数超过3人,不能买进国脚。而讨论稿中对自由转会球员的年龄也有所限制。 令人遗憾的是,整个讨论稿中依然没有明确如何计算球员的转会费。不明确计算方法的转会费将成为自由转会推行的瓶颈。同样,讨论稿也忽视了球员的利益,俱乐部可以以合同未到期、年龄不到等为由不让球员转会,而符合种种条件的球员却仍然要为自己的身价多少而烦心,自由转会其实并不自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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