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政策鼓励“西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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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06:34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6月18日讯(记者 李艳)为助推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推出了10项鼓励政策。 这10项政策具体为: 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本人要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本科、研究生给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或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可适当加分,优先录用或招聘。 已经免试保送或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志愿参加服务的,可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参加志愿服务。 在读期间使用国家助学贷款的,可办理贷款展期,由同级政府补贴志愿服务期间的贷款利息。 为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毕业生提供部分药品和生活用品。 服务期满,服务单位对志愿者做出的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后颁发的证书,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大学毕业生可优先评为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服务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将推荐参加山东省青年五四奖章、山东省新长征突击手、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等奖项的评选。 服务期间,可以加入志愿者人才库,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门面向志愿者的人才招聘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进行择业时,将列入团省委向社会公开举荐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 高校毕业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可列入学校年度就业率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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