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管中心并未授权 中篮公司与姚明官司无关瞎起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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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09:06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严子健)篮管中心副主任王渡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篮协从未授权中篮公司发表书面声明,中篮公司总经理发表声明完全是个人行为。 王渡说:“他是中篮公司的总经理,但中国篮协从未授权他发表什么书面声明,这个声明也不可能对姚明状告可口可乐的官司产生任何影响。我个人认为,这位总经理在一个不合适的时间,发表了一个不合适的声明,而且文中问题很多,甚至一些基本常识都没有搞清 目前,姚明状告可口可乐公司侵犯其肖像权一案不仅引起社会关注,更引发了国内法律界的大讨论,一些专家对国家体育总局的前身国家体委在1996年发布的505号文件提出了质疑。本月14日,中国篮协所属的中篮体育开发公司总经理翟继荣代表该公司发表书面声明,表示“505号文件代表国家利益,代表全体运动员和全国人民的利益,姚明代理人状告可口可乐一案不会胜诉”。 此项声明在媒体上公开后,在社会上引发了震动,很多不明真相的人将中篮公司同姚明肖像权案涉及的中体公司联系在一起。为此记者从篮管中心了解到:中篮体育开发公司是中国篮协下属的一个经济实体,目前与姚明的官司没有任何关系,该公司只是负责CBA的品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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