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从秋菊到姚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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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08:54 新华网 | ||
那一年,民女秋菊的丈夫被村长踢了下身,她顶住各种压力,腆着怀了孕的肚子上法院讨说法。 秋菊靠卖辣椒筹钱打官司,与身价过亿的姚明有什么共同点?从大的方面说,他俩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中国公民;从小的方面说,他俩都坚信国家法律保障个人权利不被侵害,对讨一个“说法”都很执着。 民女如秋菊者,打官司引起众多非议;名人如姚明者,打官司引起的非议更大。自从姚明状告可口可乐,波澜顿起,激起反响的绝不仅只是体育界。从网上打笔仗,到社会各界专家各抒己见,再到法律界大讨论,姚明一下又被抛到了风口浪尖。有人支持,有人反对;有人认为姚明利益确实受损,有人分析可口可乐并未侵权,有人称法律在这方面是个空白,有人在法官还没判决之前就断定姚明输了…… 秋菊的故事被用来说明中国农民法律意识的觉醒。秋菊家平时与村长关系不赖,村长后来还给她帮了个大忙。秋菊最后虽然赢了官司,但很是惆怅——在人情、世俗与法律间,要想做出自己的选择,并不容易。姚明的选择,则代表了当今中国人更为强烈的法律维权意识。他们能在远比秋菊所生活的农村更为错综复杂的势力、利益和习惯纠结之中,坚定一个判断——“只有法律才能说了算数”。 法律的重要意义毋须多言。社会能否健康稳定运转,关键在于这个社会对法律的遵守与尊重;经济能否健康稳定发展,关键在于市场经济秩序是否完备;而姚明能否为国家、为自己创造更多的财富,关键在于他的个人权利能否得到充分保护。 从这个意义上说,虽然我们不知道姚明的这场官司是输是赢,但只有“较真”,才能推动我们国家各项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从秋菊到姚明,无疑让人们看到了社会进步的轨迹,令人欣喜。 同样令人欣喜的是,近一个时期来,无论是立法抗击非典,还是为尽快适应WTO的法律制度规则而主动拆除地方“篱笆”,都强烈显示出,“以法律的名义”正日益成为中国人的首选价值判断。 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民主法制建设。在各行各业都在根据国家法律重新审视和完善自身行政管理体制的背景下,国家体育总局为适应当前的需要,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最近又废止了129件体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加强体育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 根据时代的需求,以国家法律尊严这一大局为重,摒弃部门利益,“家法”不能大于“国法”,是对“与时俱进”最深刻的理解。同时,各家各户在“国法”的保护下才能兴旺发达。 由此看来,姚明的官司,过程或许比结果更重要。 如今,这场官司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当事人双方都在等待法庭的公正判决。 更多的人,并不只是在一旁看热闹。谁能否认,姚明的官司与秋菊的官司,不都是普法教育的大好时机?(完)(来源:新华网)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