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代一场抓下27个篮板--汤帅自传连载(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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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6月09日14:49 新民晚报 | ||
阎小娴编译 第三章大学时代 走进大学,我的生活有了很大改变,我结识了不同类型的朋友。 60年代中期,美国社会正在经历巨变,在安阿伯大学校园里,种种变化,我都能清晰地感受到,生活像是在我面前打开了一个窗口。 大学一年级时,我只打了3场常规赛。对一名刚进校的新人来说,比赛机会很少,大部分时间就是训练,但我非常知足。二年级时,我终于成为了木狼队的先发,那一年我们搬进了新场馆克拉斯勒。迎来的第一个对手是肯塔基野猫队,他们有神奇教练鲁帕,还有出色的二年生球员伊赛尔。结果我们输得很惨,但我却一人拿下27个篮板。 可能是此前,这种比赛露面的机会太少了,我整场比赛都在满场奔跑着。第二天早晨,当我醒来,四肢酸痛,几乎连路都走不动了。下一场的对手是底特律大学,我随队赶了42英里,回到了故乡,但我心想,这次恐怕无法再上场比赛了。 令人感动的是,从我的家乡小镇来了好多人,他们都是特意来为我加油的,其中就有高中时的教练拉德瓦斯基。我浑身又像是注入了新的力量。球队的第一个跳投是由我来完成的,它进了,全场沸腾起来。那一刻,浑身的酸痛,似乎已不复存在了,那一场我很争气,拿下了30分。 大学二年级那年,我的球队一直在联赛中挣扎,成绩不算太好。记得那次输给休斯敦大学队,那是一支拥有海恩斯、唐·钱尼等众多球星的强队。就在我们惨败之后,在通往更衣室的通道,我遇到了一个叼着大雪茄烟的小个子男人,他抓住我的手腕,说:“小孩,你打得不错。”当时我心情极糟,竟粗鲁地一把甩开他的手,并骂了一句“滚开”之类的话。 第二天回安阿伯,在机场同伴问我:昨晚伟大的“红衣主教”奥尔巴赫(当时任凯尔特人的主教练)也来看比赛了,你知道吗?我感到浑身一震,突然想起了昨晚走廊里的那个小矮个。天啊,我犯了一个多么大的错误啊!而就在那年,阿奇巴亲手在选秀第一轮挑走了唐·钱尼。 在我大学的后两年中,木狼队依旧在联赛的中游徘徊着。但作为主力,在大学联赛中频频亮相的我,受到了很多关注,所以到大学最后一年,有不少职业队都表示对我有兴趣。这是后话。 大学生活教会我自立。我学会了自己做饭,因为经济拮据,我无法承受每顿都出去吃,于是就研究起烹调来。有篮球作伴,又有不少朋友,我在安阿伯的日子过得很充实。但我每周总要回家看看。由于没车,我必须去坐灰狗长途车,每次7元,我积攒了一厚叠车票。回家,一来是想看爸爸妈妈,还有我高中的一帮伙伴,他们大部分人都没能念大学。 我时常回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她的芳名叫:索菲·米加斯。认识她是通过我的一个朋友,那次我朋友开车送我回家,路经索菲家,她正好坐在门口,于是朋友邀请她一起上车兜风。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索菲长着一头漂亮的黑发,棕色的眼睛又大又亮,她还有一双修长的大腿,那是我见过的世界上最漂亮的大腿。其实,我早就见过索菲,她是圣佛罗里昂高中篮球队的啦啦队队长,那是一所教会学校,离我的学校哈姆特拉姆克高中并不是很远。与索菲的第一次谈话,至今我都能倒背如流,我想此生我都不会忘记: “你是圣佛罗里昂的啦啦队员?” “是的。” “你们队对哈姆特拉姆克高中队的比赛,你也去了吧?” “那当然。” “你还记得我吗?” “不,为什么我要记得你?!”索菲眨着眼睛,一番反问,让我又羞又窘。 终于我什么都没说,回答:“没什么。” 其实我的心里很不服。她怎么可能不记得我?!大学四年级时,我与她的学校篮球队交手时,我拿下了54分,创下了大学生涯的最高纪录。我还是我们队中唯一的一个白人队员,而且我又是身材最高的,她怎么可能不认识我?! 在索菲之前,我从没跟其他女孩子约会过。但认识她之后,我的心里开始有了牵挂。我把心里话告诉了一个密友,希望他周末能常带索菲来安阿伯看我,结果我的那个朋友嘴巴不严,他喜欢把自己和我们的行踪,四处告诉给别人。结果是,我和索菲很少能找到独处的机会,总是和一大帮朋友一起约会玩耍。这让我俩苦恼了很长一段时间。 另外,索菲的一位女友,也成为了我俩之间的一个障碍。那个女孩也喜欢我,而且总纠缠在我身边,而我这人生性腼腆,又不好意思对她明说:离我远点。事情就这样一直僵持着。 在浪费了无数时光之后,终于在一个周末的夜晚。索菲忍不住了,她径直走向那个整晚缠在我身边的女孩,对她说:“为什么你不离鲁迪远一些?!”说完之后,索菲就坐到了我的身边。那一刻,我非常幸福,但心却砰砰直跳,紧张得一时不知该对索菲说些什么才好。凑巧的是,有两个男孩不知何故,打起架来,于是,大家的注意力全被吸引了过去,也解了我的围。 那天晚上,我与索菲第一次在安阿伯单独散步。凌晨2点,天空中开始飘雪,有几秒钟,北方的天空似乎一下子变得通明,那种景幻似乎只在童话故事中出现过。白雪映衬着索菲的脸,她显得异常美丽,紧握住她的手,我知道,自己今生非这个女孩不娶。 大学四年级时,我已经成为校队的绝对主力,平均能得30.1分、15个篮板。但事实上,我对篮球的了解还不是很深刻,我只是很想打球,很想在比赛场上表现,并且会不遗余力地去跑动。很多时候,我会表现得很“自私”,一心只想得到传球,并将球投进篮筐,这或许是我那个年龄的人经常容易犯的错误。 尽管如此,1970年的选秀中,我还是成为了二号秀,仅次于鲍伯·莱恩。其实我完全有机会可以成为状元秀,但由于经济上的一些原因,我在选秀前就签下了一份合同。这多少影响了我的选秀顺位。 当时NBA与ABA(全美篮球协会)正争得不可开交。所以大学四年级的篮球毕业生,都会面临许多选择。各类经纪人的电话,每天都会将你吵得脑袋发疼,不知道该相信谁才好。父亲平生有个毛病:怀疑陌生人,我想我也遗传了他这一点。对初次打交道的人,不太容易信任。那一阵,我很迷茫。最终我挑选了本地的一个经纪人小组。 我们一起去了纽约的NBA总部,在麦迪逊花园广场顶楼一间装潢考究的办公室里,我见到了NBA的创始人之一埃迪·戈特莱伯,简短的交谈之后,我的经纪人小组表示,我们要与ABA的负责人商谈之后,再做最后决定。于是我们又马不停蹄地去拜访了ABA的总部,它坐落在一处居民区,毫不起眼,与NBA总部反差很大。当时ABA已签下了里克·芒特、伊赛尔等球星,价值均在100万美金左右。犹他星队的总经理博亚称,他们也可以给我100万的合同。当时我想,天啊,我的梦想一直是有朝一日打NBA,但面对100万,我无法抗拒。 但我的经纪人却说:“我们不要100万的巨额合同,我们只要每年收入10万现金。”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完全听懵了。事后,我的律师解释了这一切。原来ABA允诺的100万,是个虚价,球员根本拿不到那么多钱。在证实了我无法在ABA得到现金作为收入之后,我的律师毅然决定,让我加盟NBA,我签了一份三年的合同,薪水是每年10万。记得戈特莱伯在签过合同后,笑着对我说:“不用多久,我就会在全明星赛上看到你。”如他所言,几年后我入选了全明星,但我却再没见过他。 NBA的圣地亚哥火箭队在选秀前晚给我打了电话,他们表示会选我,当时我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我只知道圣地亚哥在加州,但具体在什么地方,根本没有概念,除了知道队中有球星海恩斯外,我对该队也毫不了解。 事实上我很喜欢底特律活塞队,至少那是我家乡的球队。小时候,我还是活塞的球迷,常常用父母给我的生活费去看球:用50美金买来回车票去底特律,而活塞最低一档的门票只要50美金,1美金看场球,我觉得非常过瘾。从我内心来讲,我希望自己能效力活塞。但这世上怎么可能有十全十美的事呢。有朋友提醒我,在家乡父老面前打球,压力会很大。或许他们的话也有道理,况且有6位数的年薪作“诱饵”,我很快就决定去西部闯荡。 就靠着打篮球,有朝一日会赚到那么多钱,我感到突然。恍惚之间,我好像又看到了父亲修鞋的那个小帐本、想起了与爸爸一起去背救济粮时的尴尬……往昔的一幕幕场景,又浮现在眼前,我感慨万分。但现在,我每年就能赚到6位数的薪水,对我们全家来说,这是个天文数字。就连我自己,也被完全惊呆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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