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中国足球的现状,这就是中国足球记者的“生存环境”,在研究“352”和“442”的区别之前,你
首先要弄明白“夜不归宿”和“嫖娼”的区别。
嫖了,还是没嫖,当问题的焦点最后集中在这个“环节”上时,你叫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实在不行,我只好献一计,大家集资,悬赏百万,把6名球员的照片登在昆明各大报纸和电视上,让“小姐”们
辨认,谁敢站出来做“污点证人”,重奖10万,甚至百万。
这桩新近出炉的丑闻让我想起了有一年的美国普利策新闻奖,那组得了大奖的连续报道,是对航空公司飞行员吸
毒现象的追踪和调查, 在美国吸毒好像不算犯法,但之所以公众对飞行员吸毒事件那样关注, 道理很简单,就因为你是飞
行员,如果你是一般人,吸毒是你的隐私 。但你是飞行员,你的毒瘾有可能会影响到乘客的安全。这样一来, 个人隐私就
变成了公众问题。
飞行员如此,球员也一样,吸毒如此,找小姐也一样,俱乐部花钱养你,球迷出钱看你,你居然改夜不归宿,用
乔维奇的话说,你不要到领钱的时候才想到自己是个职业球员。
冤吗?一点儿都不,要说同情,我倒是挺同情广大中国球迷们,他们太善良了,太宽容了,居然能接受球员们这
样放肆地污辱他们对足球的满腔热情。
天使,不该成为天上的狗屎;偶像,也不该成为呕吐的对象,各位“偶像”,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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