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件事是一个意外。每个人都会有碰到意外事件的可能,就好象出门出了交通事故,和什么“国家”“民族”的颜面根本没关系。当然伏明霞作为一个公众任务应该更加谨慎,出了事没有人会关心你是否有时间仔细看你衣服上的字。至于伏明霞退出游泳,上了学,后来又重新回到跳水台上,我觉得也很正常。不能说什么领导也希望她再接着跳,她就一定非的接着跳。她也是人,可能也会对跳水有厌倦的时候。退出了,又回来了,说明只要给她机会,不让她跳都不成。不要强迫人干事情。
中国已经出了一个小山智丽,我们就没有理由总结一下经验。国家花钱培养运动员,是否合理,是否浪费了纳税人的钱,这不是伏的问题,和她没有关系。如果不合理,根本就应该取消这样的事情。中国人是否在世界上有面子,要看中国人事情办的如何,而不是吹的如何。
一个中国有名的运动员给外国公司作了广告好象犯了什么错误是的。其实这种“爱国主义”想起来都有点好笑。伏明霞不过是“过失”了一下,媒体就这样大加讨伐,对那些真正为国作出过贡献的人要求是否太过苛刻了一点哪。你我有这样的机会让中国人的形象如此正面的出现在世界体坛上面吗?就算她赚了一点钱,总比那些直接浪费贪污国家的钱的人来得正当一些吧,应该宽容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