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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晚报:都赞成?是否有走过场之嫌?

http://sports.sina.com.cn  2012年02月12日14:45  郑州晚报微博

  足协要管办分离!

  是真分还是假分?

  “足特会”开得很顺利,没人反对没人弃权

  原以为是个大改革,现在却是个小变动

  没有想象中的激烈争论,甚至没有一个反对票和弃权票,昨日上午香河的中国足球协会特别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足特会)在短短半个小时内就通过了中国足协副主席的改选和中国足协管办分离两项重大议题。

  现场

  先人事

  韦迪、于洪臣、林晓华增补为足协副主席

  2010年1月,韦迪接替南勇成为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2010年2月,于洪臣开始担任足管中心副主任;2009年4月,林晓华开始担任足管中心副主任。但严格而言,因为没有经过投票选举,3人均没有民间社团中国足协的“合法”身份。在昨日上午的足特会上,3人均全票(45票)通过,增补为中国足协副主席,其中韦迪兼任秘书长,林晓华兼任司库。这解决了3人自进入中国足协以来没有“合法”身份的问题。自2005年召开特别会员代表大会之后,中国足协再未召开特别会员代表大会,全国足代会更是自2003年以来就再未召开。

  再议事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方案推出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方案》(试行)昨日在中国足协特别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通过后正式推出。

  据介绍,此次管办分离改革是要改变中国足协既办赛又监管的现状,逐步建立符合当代足球职业联赛运作模式。通过改革,将联赛办赛职能从中国足协剥离,成立职业联赛理事会负责实施。同时,鉴于联赛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社会公益性,办赛与经营也必须分离,分别由不同职能的专业机构实施。

  改革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成立职业联赛理事会。不再设立中超、中甲联赛委员会。二、完善职业联赛监督体系。逐步理顺和建立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协、职业联赛理事会、中超公司分级管理层次,形成联赛的监管机制、行业自律和约束机制、社会舆论监督机制。三、做大做强中超公司。当日,职业联赛理事会正式成立,为确保平稳过渡,理事会主席由中国足协指派副主席于洪臣担任,待条件成熟后,可采取选举方式产生理事会主席。

  欢迎指导

  都说中国足球是个“怪胎”,首当其冲“怪”在管理层。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中国足协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典型代表。这项国内最市场化的体育运动,却带有异常浓厚的行政色彩。

  郎效农先生敢言。他大声疾呼,现在是让足协独立、让中超公司上位的时候了,其实早该这样。

  不妨借鉴一下现代足球的鼻祖英国,“世界第一联赛”英超的大小事务都由英超联盟处理,包括裁判安排、球员处罚、收入分成等,别人插不上手;而国家队则由带有政府色彩的英格兰足总掌管,任命主教练、国脚选拔、比赛。

  很期待有这样的一天,中国足协在办公大楼外挂出一条横幅,上书一行大字:热烈欢迎足管中心领导光临指导。关尹

  聚焦

  之一 管办分离分在哪儿?

  在韦迪20分钟的发言中,第三部分无疑是最引人关注的。如何管办分离,韦迪给出的答案却并不足以让人兴奋。

  在韦迪的描述中,此次管办分离的重点就是成立相对独立的职业联赛管理机构,完成中超联赛商务活动独立运行的前提下赛事的独立运行。“我们将成立新的职业联赛理事会,以取代以前的中超和中甲联赛委员会。新的联赛理事会将是一个非营利性机构,重点进行赛事的管理。而在人员上,理事的构成我们也进行了特别的研究,最终决定的比例是在职业联赛理事会下面将设置执委会,执委会有19名委员负责,他们分别来自地方协会(4人)、中超(5人)和中甲(2人)俱乐部、中超公司(1人)和社会人士(4人)。4名社会人士来自经济、法律、媒体和其他领域。相对于联赛理事会,中超公司将更侧重于联赛经营的开发。这样做到政事分开、政经分开。”韦迪说。中超和中甲委员会合成了联赛理事会,显然正是这次管办分离的重点。

  管办分离喊了好几年,大家对其期望值也一直很高。曾经一度还传出中国足协制定了“小中心、大协会”的方案。按照那个方案,足管中心的7个部将缩减为外事部、办公室和政策法规部3个部门,且这3个部门均不主管实际业务。相反,中国足协的机构设置将扩大规模,10个委员会将应运而生。这10个委员会在部门职责上进一步向国际足联和亚足联这样的民间团体组织靠拢。但是,最终这些调整都没有在此次的管办分离方案中出现。

  另外,此次管办分离中新成立的联赛理事会也依然不是独立法人,依然附属于中国足协。而在今年的主席人选上,也是中国足协指派,由足协副主席于洪臣担任,那么这样的分割到底会不会是又一次的换汤不换药?

  之二 管办分离没分在哪儿?

  反响

  做到真正分离难以一步到位

  对于这样一份今年即将启动的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方案,俱乐部代表和专家们对此方案总体上表示认可,认为是中国足协的一大进步,但改革不能一步到位,而这次的方案还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

  浙江绿城俱乐部副总经理鲍仲良说:“总体上中国足协迈出了好的一步,可能受到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想要在管办分离上一步到位是不可能的。”鲍仲良表示,这份方案给了俱乐部在议事、决策上更民主的权力,更加尊重职业联赛的投资和参与主体,让职业联赛的运作管理变得更加透明,是中国足球管理上的一种进步,“虽然没有像英超、日本职业联赛那样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联盟,但结合目前的实际来看,这次的管办分离方案是比较合适的。”来自大连阿尔滨俱乐部的代表迟尚斌也对足协这份职业联赛管办分离的方案表示认可,称作为一支中超的新军,也感到了足协对俱乐部更多的尊重。参加过中国足球职业化改革“红山口会议”的著名媒体人士汪大昭对这次的管办分离方案也给予总体上的认可,汪大昭说:“这次足协是将一个大改革变成了一个小的改革,只是进行了局部的变化,并没有进行整体的改革。本来我以为会进行‘小中心,大协会’的变化,但最终还是选择了职业联赛这个局部。但我觉得这样的方案比较符合现在的条件和状况。”

  质疑

  郎效农撰文呼吁

  足球管理必须回归足协体制

  中国足协原联赛部主任、现担任河南建业足球俱乐部顾问的郎效农前天就撰文大声疾呼“我国的足球管理必须回归到中国足协体制”,不能再由几名懂或不懂足球的足管中心正副主任们决定全中国足球的命运了。

  郎效农质疑了目前的管办分离方案,“坦率讲,这一方案给人的第一感觉整个就是在中国足协内部设置的又一个小足协,甚至比足协还要繁琐复杂,看不出所谓‘管办分离’的任何影子。”他的理由是:其一,分不清究竟谁是职业联赛的参与主体和足球市场的主体;其二,如此“强大”的一个理事会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其实什么也做不了主;其三,理事会机构设置过于庞杂,决策、执行可能都会更加复杂;其四,一个本身不具法人地位、也无行政所属或产权关系的“理事会”,却要指导企业法人的中超公司运作,还要中超公司给理事会工作人员列编和发放工资、承担庞杂的理事会一切开销,这不但有悖公司法、违反国家财务制度,也给中超公司和作为股东的中超俱乐部带来了沉重的财务负担。本组撰文 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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