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亿美元天价索赔 是讨个说法还是“动机不纯”
在一系列微博中,桑兰如此写道,友好运动会组委会从未关注过她受伤回国后的生活,“显然摆出的姿态就是与他们无关”,“当时我17岁,身处异国不得不吃亏”,“现在我有能力保护自己”。在微博中,她流露出讨说法的意图。
然而,高调“维权”却使桑兰再陷舆论漩涡,有人表示支持,也有不少人提出异议。高达18亿美元的索赔金额令人瞠目,有网友因此评价她此举“动机不纯”,“13年后才发声”难避“炒作之嫌”。
负责桑兰诉讼的律师海明解释说,18亿美元的赔偿金“不能单从字面上理解”。“我们的18项控诉,每一项告1亿美元,按照美国法律,告的项目越多越好,然后会一项项选择删除”,索赔金额只是“象征原告伤痛的严重性”。
起诉在美监护人夫妇 是据理力争还是“恩将仇报”
整个事件另一个备受争议的焦点在于,桑兰起诉的对象中包括其受伤后在美的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为这场民事诉讼案又贴上了道德的“标签”,桑兰也因此被部分网友认为“恩将仇报”。对此,原、被告双方都表示委屈。据了解,刘、谢夫妇被指并未履行应尽责任,为当时只有17岁的桑兰争取权益,同时,还存在不当得利、侵犯隐私等行为。对此说法,他们在博客中给予回击。其代理律师则回应称,在法庭上要拿出证据,“但是桑兰22页的起诉状都没有什么证据”。他还表示,由于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这件案子的18项诉讼有可能会被撤掉。
桑兰则在微博中表示,“(阻力)当时有,现在仍然有”,这场官司只是个复杂的个人维权案,“我一定会勇敢地走下去”。
13年后高调打官司 是意识觉醒还是“自我炒作”
这场备受关注的名人官司在令人信服的证据公布之前,双方各执一词。13年过去了,要还原当初事件的真相有一定难度。
很多支持桑兰的网友表示,桑兰状告友好运动会组委会的事件其实“是公民维权的进步,也是运动员法律意识的觉醒”。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体育社会学者易剑东认为,桑兰的做法也许有值得商榷之处,但如果她认为自己在伤后的后续治疗阶段没有取得合法权益,当然有权为自己维权。
据了解,当年友好运动会的组织者为与会运动员保了1000万美元的医疗看护保险。但是据桑兰的代理律师介绍,美国的保险公司并没有按照保险条约,负责桑兰的终身医疗看护,13年来,保险公司以只负责在美国的医疗保险为由,拒绝承担美国以外地区的医疗看护费用。桑兰后来很长时间的生活都是依靠当地华人华侨成立的桑兰基金会维持。
而在国内,桑兰受伤时,运动员还没有赛事保险。国家体育总局和浙江省体育局一次性各付了20万元补偿金后,她便与国家体操队脱离了关系。浙江省体育局每月支付给她1600元工资和600元保姆费,这显然并不足以支付她的生活费用和高昂的康复费用。
伤残运动员保障乏力 是政府之责还是体制之困
对于这场诉讼,人们在评判双方孰是孰非的同时,更应追问的是,中国的体育制度和管理方法对于伤残运动员群体的医疗与生活保障,是否存在漏洞与不足?
易剑东表示,桑兰受伤时,我国关于运动员保障的制度还很不完善,“她是在美国受的伤,对于她回国后的后续问题责任并不明确”。但他同时指出,桑兰受伤的事在很大意义上推进了运动员伤残医疗与生活保障方面相关制度的建立。事故发生后,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各运动队给队员购买意外保险,而国家队也给每个队员追加了一份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运动员保险制度的初建。
桑兰的微博中有成百上千条留言,其中不乏同为运动员且同是受伤者的感叹。“胜诉与否,桑兰‘维权’这一做法的象征意义大过其实际意义”,易剑东说,“这是对个人生命价值的尊重,也证明了中国体育界的维权意识在不断提升。”
(民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