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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晚报:冠军一定要奖房吗?

http://sports.sina.com.cn  2010年12月30日06:24  重庆晚报[ 微博 ]

  时事

  在前不久结束的国际象棋女子世锦赛上,16岁的中国棋手侯逸凡战胜队友阮露斐获得冠军,成为国际象棋历史上最年轻的棋后,她也是第四位中国棋后。在回国后,山东体育局的领导在酒桌上当即许诺:奖励世界冠军侯逸凡住房一套,地点在济南,具体楼盘和面积不知,据说离全运会场馆不远,与其他冠军房相邻。目前济南郊区的房价都已卖到6000元以上,即便只奖励100平方米,这套房的价值也比通常奖给世界冠军的10万元人民币实惠得多。此外,其他奖励政策还在不断出台中。

  实说

  张荆(重庆大学教师):成为冠军很不容易啊,为国家获得了至高的荣誉,应该送个房子作为奖励。

  韩浩月(专栏作家):一些房地产商奖励奥运冠军曾被视为变相做广告,引起过一段争议。而眼下,房子依然与冠军挂在一起,成为吸引人的话题。重奖冠军,只适用于体育弱国在某一阶段的特殊促进方式,而不宜作为体育强国的常规做法。

  龙婧(《时代周报》记者):这种奖励,既满足了冠军的心愿,又挣足了政绩以及广告效应,真是一招妙棋啊!

  第一眼网友:政府对搞科研的、学术的那么一毛不拔,却对这样能有新闻效应的送房、送钱。一个是说明官员喜欢讲面子,对有面子的事肯下本;二是说明奖励不奖励都是官员一句话,完全说明没有规章制度可言。

  记者 余彦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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