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A告诉媒体,B受贿20万元;然后媒体报道了,然后B把媒体告上了法庭;然后A反悔不认账了,然后媒体败诉了;然后B装得一脸正气地说:法律公公正正,该是什么就是什么。
12年后,当年的B全然没有了一脸正气,穿着囚服在电视面前“忏悔”:“以我现在的这种身份,我没资格再去跟球迷和裁判说什么……”是的,之所以在忏悔上加引号,那是因为镜头面前的B看不出来有悔恨交加的感觉,反而情绪平稳、思路清晰,与当年风光一时相比,只差了出示红黄牌时的标志性的面带微笑。
当然,大家也都猜到了,这位B就是中国足坛曾经的10年最佳裁判、两次亚足联年度最佳裁判、7次金哨奖得主———陆俊。
从金哨到黑哨的陆俊涉嫌在多场比赛中收受贿赂、操纵比赛,必将受到法律制裁。不过公安部门并没有披露“多场比赛”特指哪几场。所以,当年这场广州松日与大连万达之战的“假球”风波重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当年败诉的《羊城体育》报社能否洗刷冤屈也成为焦点。
以披露真相为宗旨的媒体,在越接近真相之时,越会无奈。由于陆俊受贿手法的隐蔽,当年媒体的败诉现在看来是必然的。而现在,12年后《羊城体育》能否迎来昭雪的前景也不甚明朗。这,似乎比让陆俊自己亲口承认当年受贿更有难度。
别忘了,陆俊当年的飞黄腾达,一半是本事,一半是会来事。2005年陆俊曾不无得意地吹嘘:“我为何年年拿金哨?你得学会揣摩领导意图,上面让你怎么吹。”他与长期的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健强的关系非同一般,远超过正常的上下级关系。而揣摩领导的意图,前提就是领导有意图。足协对裁判,从管理到处罚“大包大揽”,出了事,能护短就护短,不能护短的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就是当年足协领导对媒体要求“庭外和解”不理不睬的原因。陆俊要说,可能不会仅仅说出那一场球。
12年前陆俊是否受贿虽然不一定是量刑的最重要证据,可是,我们坚信它一定存在。因为,这场比赛是陆俊一系列争议执法的开端。否则,我们就只能这样解释:1998年3月22日是陆俊人生的一个分水岭,在这之前,他是个扶老大娘过马路捡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的好孩子;在这之后,他就变成了昧着良心吹哨昧着良心揽财的坏人。人格的分裂,也不能像核子分裂那样突然。
只想问陆俊一个问题:“该是什么就是什么”,这话你还记得吗?真相在你嘴里,你何必让法庭判词代你回答呢?
·张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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