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间,桑兰已长成大姑娘了,26岁的她如果不是12年前的那次意外事故,如今的她应该是亭亭玉立,而不是终日窝在轮椅上。
近日,她连发19条微博(http://t.sina.com.cn),并向媒体表示自己决定重提诉讼,打跨国官司,要求友好运动会组委会承担当年组织混乱的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笔者注意到,媒体报道中透露,12年后,之所以桑兰旧事重提,只是因为,“12年后我的教练和当年的许多当事人已经退休,和原单位已经没有什么关系”。有媒体在相关报道中暗示,桑兰事过之后这么久才打官司,一是原有的赔偿快用完,二是保护她的教练员。据说桑兰当时受伤是因为垫子被过早撤掉,才酿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有报道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原A角领舞刘岩,也是在彩排时身后的梯子被过早移开,配合失误,从此与轮椅为伴)。
沪上纸媒评论称“高调地利用打跨国官司再次成为众人的焦点,为自己博得同情的眼光,从而利用舆论的主导因素获得利益。这是桑兰的高明,在一定程度上却也是她的无奈。”斯言是极,个中苦涩只有桑兰自己知晓。
有句话说得好,市场的归市场,道德的归道德。打官司是地道的法律市场问题,是拉下脸撕破脸的战争。但具体到桑兰的官司,背后又有道德的隐衷、苦衷。所以,一定意义上讲,桑兰是在用自己的恻隐之心,牺牲自己的有利时间为背景,打一场旷日持久、希望渺茫的国际官司。
我们祝福桑兰能够胜诉,但更该深思:既需要经济利益但又不愿伤害道德,其平衡点该如何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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