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0日新华社记者王俊璞
“世界上只有中国的多个民族统称中华民族。中国跤是中华多个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多民族融合的见证。”首都体院民族体育系原主任苏学良对中国式摔跤作了这样的介绍。
苏学良多年研究中国摔跤、拳术等,曾主编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立项项目《中国式摔跤教程》,并与李宝如合著《京跤史话》一书。不久前他应邀赴香港讲《拳术健身》刚刚归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了中国跤发展中的多民族融合。
中国跤历史久远,堪称与中华民族同龄。她最早称为角抵,后称角力等,传说由皇帝所创,萌芽于先秦,秦汉两晋南北朝得到较大发展。匈奴、鲜卑、羯、氐、羌等少数民族与汉族的交流中就包括了角力。隋唐至宋多称相扑,呈现繁荣局面。因此可以说,宋以前的摔跤,是以汉族为主的多个民族共同创造、传承、发展起来的。
元、明、清代,各民族摔跤融合的轨迹更为清晰。
元朝统治者严禁民间相扑,而蒙古族摔跤作为男儿三艺之一依然兴盛,且向增强观赏性演变,由以前倒地后继续相搏逐渐改为倒地即分胜负。倒地即分胜负这一规则与相扑一致,沿用至今。
明朝建立后,力图恢复唐宋旧制,提倡相扑,并将其列入六御之内,成为军队训练的内容。这使摔跤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
清朝在满族“布库”的基础上,吸收汉、蒙古族技艺,大力提倡相扑。布库,汉译为“撩脚”、“撩跤”,注重脚法。相扑擅长手法,结合腰功制胜。而蒙古族摔跤,更多地强调力量。三者结合后,臂、脚、腰功融为一体,形成了完整的中国跤技术体系。清宫廷专设“相扑营”,后改称“善扑营”。善,即擅长,又有善良、慈善、友善、亲善等含义。一字之变,内涵增加,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和为贵”、“和谐”的思想得到更明确的体现。
至此,远古时诞生的摔跤吸收多民族的营养,经过不断地扬弃,拥有了技术含量高、观赏性强、规则简明合理、安全文明等诸多优点。可以说,她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在体育方面结出的珍贵果实。
正因拥有众多优点,在民国时期的“国考”和全运会比赛项目中,摔跤比易造成伤害的拳术“技击”更安全;新中国成立后的首次大赛——第一届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后被追认为首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武术作为表演项目,而摔跤是最受欢迎的比赛项目。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跤风靡大半个中国,后来虽被排除在全运会之外,却仍然保持着顽强的生命力。
苏学良说,现在开展的中国跤技术动作中,仍保留着一些蒙古语和满语的名称。
例如,“得合勒”,简称“得合”,属正面跤绊之一,主要动作为右腿伸到对方两腿间外旋,勾对方左腿,用左腿进攻则勾对方右腿。在内蒙古被称为“草原摔跤之父”的额日登巴雅尔说:“蒙古语‘得合勒’,就是勾子。”而满语的“DOKOLOMBI”(里勾)和“GOHOLOMBI”(外勾)部分发音(见金启(宗左加子旁)、凯和著《中国摔跤史》一书)与“得合勒”很相似。由于正面跤绊中已有“得合勒”,汉语的“勾”就指转体跤绊了,分“立勾”、“撩勾”、“挑勾”。
“中国跤是多个民族共同创造的优秀竞技项目,她的传承、发展乃至动作名称即是中华多个民族融合的见证。”苏学良最后说,“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西方文化交流、碰撞、融合的今天,重视、发展、推广富有中华传统文化内涵的中国跤,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