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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体罚的“社会文化”该扬弃了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8月19日19:33  人民网

  对青少年运动员体罚并不是一个新话题,却从来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关于未成年保护和故意伤害的法律法规条文在真切的拳脚下显得遥远而抽象,以至于非得用血淋淋的悲剧来加以提醒,然而即使如此,对相关从业者的触动也是有限的,“解决方案”是以后打得别太狠、打屁股不要打头。

  这一点也不夸张,在母诗灏之前,2007年,一名武术教练张某就因为不满学生私自外出而大打出手,结果该教练的确身手了得,将学生打死,最后被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这件惨剧刚刚过去两年,如今就出现了足球少年母诗灏被教练殴打致生命垂危的事情,这说明“圈内”的“解决方案”不仅是行不通的,而且是错误的,如果没有真正的改变,未来只会继续重复类似的故事。

  有些圈内人士认为,体罚对小运动员是一项有效而且必不可少的方式,光是口头指导和教育是不够的,很多优秀运动员都是打出来的。而类似的观点不但在圈内、而且在运动员家长里都得到不小的认同。

  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曾经关注过中国青少年运动员遭受体罚的问题,他表示应该从社会和文化背景的角度去看待教练体罚少年事件。这貌似替中国教练开脱的表态其实恰恰说出了问题所在,体罚之所以能够超越法律法规而长久存在,并且被很多人接受,背后是社会和文化因素在起作用,在西方人看来形似“虐待”的训练方法,很长时间以来,在教练和外界看来却是认真负责的表现。中国人相信“不打不成器”,这种通过俗语中流传下来的教育观念被很多家长信奉着,而在竞技体育“特殊性”的背景下,体罚则很容易在更大程度上得到了理解和接受,即使出了人命,也容易被认为是“擦枪走火”,“走火”之后,体罚依旧,苦果则由某个“倒霉”的教练和不幸的学生及其家庭承担。

  这种特殊的“社会文化”在现代社会已经越发显得荒谬,因为体罚是对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伤害,而在体育运动领域,体罚也开始逐渐成为教练员水平有限的表现,教不好就气急败坏地动粗,这样的教练不但不懂得未成年人教育,而且可能从性格到心理都有问题。

  所以,教练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提升是当务之急,这需要一系列踏实的基础工作,而支撑体罚长久存在的所谓“社会文化”,最好也一并扬弃了,社会的进步需要每一个人的人格都能够得到尊重。(unij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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