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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日报:谭望嵩事件得一分为二地看

  谭望嵩飞铲伤人了,该不该追加处罚?该!

  因为两次飞铲,就将他称为“古惑仔”,甚至认为他是“暴力青年”,可不可以?不可以!

  因为曾两次飞铲伤人,尤其是在京津之战中伤人,就上纲上线地认为一个球员的人品素质有问题,这对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飞铲和人品有直接关系吗?绝对没有!足球比赛中的飞铲是一个技术动作,铲伤人则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如果主观上确实有故意伤人的意图,那他的道德肯定有问题,比如1996年施连志对高峰的飞踹,比如当年姜峰对吴承瑛下的黑脚……而谭望嵩的这次犯规,似乎远远未达到那个程度,他的飞铲不过是一次严重的犯规而已。按照天津泰达俱乐部的说法,“不过是拼抢时速度太快,收不住脚而已。”谭望嵩当时惟一应该做的是将脚弯一下,如果他这样做了,也就没有了所谓的飞铲伤人一说,他也就不会遭到北京媒体的“狂轰滥炸”。这个问题,应该由天津泰达教练组在平时的训练中以及对球员的教育中去解决。

  飞铲伤人是不对的,因此谭望嵩面临追加处罚。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解读他的这种飞铲,我们也会看出另外一层被媒体和舆论忽略的东西——一个边后卫能出现在对方禁区里滑铲,这就说明谭望嵩拼抢很积极,有着强烈的求胜欲。不要忘了,最该出现在那个位置的应该是前场的攻击型队员,而不是一名边后卫!谭望嵩在本队落后的局面下展现了一种难得的进取心和求胜欲,而这种进取心和求胜欲正是现在很多球员、很多球队不具备的,但这正好又是中国足球最需要的!如果山东鲁能的队员多一点谭望嵩的拼抢意识,就不会在亚冠小组赛上输给印尼的弱队;如果国家队队员多一点拼搏意识,也不会连续在世界杯预选赛小组赛中铩羽而归……

  现在的中国足球,需要整肃赛场纪律,需要提升球员素质,但不应该采取一棒子打死的方式,而应采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整肃赛场,拒绝暴力,并不意味球员只要铲球伤人就要遭遇规则和道德的双重处罚。所以,对于“谭望嵩铲人事件”,我们应该学会客观冷静、一分为二地看。本组稿件由记者 胡锐凯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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