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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报:联赛制度的规范迫在眉睫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3月18日11:40  中国体育报

  今年年初,围棋甲级联赛新赛季还没有开赛就遭遇“易帜门”,12个参赛队伍的名额却有13支队报名参加,原本代表杭州萧山棋院的“聂家军”落户河北,引来利益各方的“棋队所有权之争”。对于其中的是非曲直棋牌管理中心已经做出了裁决,但事情似乎还没有尘埃落定,近日,杭州萧山棋院“又拿出有力证据申请行政复议”。

  看来,若无一个规范的联赛制度,以后的各种纠纷还有可能发生。而正在不断发展的围甲联赛又是一个特殊的例子,这次围甲“易帜门”带给我们一些思考……

  宝贵的“壳”

  “壳”,即队伍所有权,也是本次争论的焦点之一。“买”了整支队伍的所有棋手,却不能被认定拥有这支队伍,这似乎是个令人费解的结论。而更令人费解的是,以“聂家军”为班底的杭州萧山棋院队在去年围乙联赛夺得冠军冲上围甲后,如今却被剥夺了参加围甲的资格。如果放在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或者F1方程式锦标赛上,这样的怪现象可能不会产生。但在我国围甲刚刚起步的职业联赛中,有些曾经未想到的规范之处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按照棋牌管理中心官方的说法,棋队的所有权和棋手的所有权是割裂的,联赛的参赛资格只认棋队不认赞助商,即使买下了所有的棋手也还需要签一个棋队的整体转让协议才能认定棋队的最终归属。

  但现实问题是,一家地方棋院“买”下了棋手后,取得好成绩赢得了晋级资格,这个晋级资格应该给谁?棋牌管理中心最终裁决的回答是,给棋手组成的棋队而不是地方棋院,理由是地方棋院只是赞助商。

  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一支曾把自己属下棋手都“卖”出去的棋队,居然可以死灰复燃?如果他们代表了其他两支棋队获得晋级资格,那么这支队伍是否剥夺其他两支队伍的晋级资格而坐享两个名额呢?另外还有一个十分难解的问题:即使地方棋院被认定为赞助商,那赞助商的利益又该如何保障?

  一项体育运动的发展需要企业、赞助商的大力支持,运动员、行业协会、赞助商的切身利益都需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样也需要得到法律的公平对待。作为游戏规则制定者又是游戏玩家的行业协会对“壳”的保护,虽然保障了运动队的正当利益,却有有损赞助商利益之嫌、影响游戏公平性之嫌,其中的利弊得失一时间很难说清楚。

  正因为当初对各方利益、义务的约束不够明确,才产生了如今的“易帜门”。行政裁决只能救一时之急,规范联赛的制度、明确博弈多方的责权才是长远之计。

  转会费?赞助费?

  在这次“易帜门”的喧嚣中还有一个焦点,就是地方棋院为棋手的付出算转会费还是赞助费?这是一个似小实大的问题,因为如果算转会费,那么地方棋院就真的买进了这名棋手,这也是上文一直用“买”、“卖”避开争议的缘故。

  从带着计划经济色彩的运动队体制向市场经济的俱乐部体制过渡,任何一项运动的联赛发展必然会遇到辨不清的尴尬。转会费和赞助费本来是两种很容易区分的费用,前者是因为运动员所属权的变更,俱乐部法人之间所支付的费用;后者则是对其他法人从事某种事项进行经济帮助而给予的财产赠与。由于具体操作环节上的一些不规范问题,二者便产生了混淆。

  同时,这也提醒我们,在规范一项体育运动有序的市场发展上,抓制度的具体落实也是不可忽略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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