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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炜:世界之巅的希拉里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1月16日16:38  体坛周报

  2003年8月,我去上海参加一个大PARTY,由一家洋酒公司举办,目的是推出一种“50年极品威士忌”。聚会上,一位苏格兰公爵将编号“99”的酒送给了第一个登上珠峰的中国人王富洲(王富洲是我国首次登顶珠峰的三人之一,其余两位为屈银华和贡布)。那年5月,在尼泊尔举办的某次宴会上,该公爵还送给第一个登上珠峰的爱德蒙·希拉里爵士一瓶。

  第二天我带着宿醉到机场,正遇上王富洲,他告诉我,自己年轻时能喝八两白酒,但现在只喝啤酒和红酒,10多年前去拉萨,还曾带过两箱白酒去跟藏族朋友痛饮。老先生心脏不好,腿脚也有些慢。过安检时,机器从他的箱子里照出一把“刀”来,老头有点急,打开箱子让检查,没找出刀,只翻出一把雨伞。克安检人员不承认那是雨伞把,坚持再照一遍。王先生说:“不是雨伞?那就是我的鞋拔子。”这一瞬间我有点悲凉,诗意地说,当年站在世界顶峰的人如今腿脚不利索,恐怕连香山都上不去了,人都是要老的。

  2008年1月11日,新西兰女总理海伦·克拉克宣布,第一位登上珠穆朗玛峰的埃德蒙·希拉里去世,享年88岁。希拉里从珠峰下来后说过一句名言:“我们打败了这狗娘养的。”(we’ve knocked the bastard off. )这话虽然有点粗俗,却代表了当时探险界对世界第一高峰又恨又爱的复杂情绪。

  现在攀登珠峰已经是商业化了,每年登顶的人数都在成倍上升,王富洲和希拉里身上被赋予的那层意义已经很淡了,2008年奥运会人们会因火炬接力而更加关心珠峰,但我还是想凭吊一下希拉里。

  1953年参加了英国探险队的珍·莫里斯说过,首次登上世界最高峰,并不是什么大事。此前飞机一直从山顶飞过,几十年来又有数百人爬上珠穆朗玛峰。登上一座山有什么不凡之处呢?地理学没有因此而获得进展,科学的进步没有被加快,没有发现新的东西。然而希拉里和丹增被各个国家的人称为英雄。莫里斯说,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世界尚未抚平第二次世界大战造成的创伤,旧的大国在衰退,新的强国在崛起,穷苦的亚洲和非洲在觉醒。希拉里和丹增去登山是英国人赞助的,他们中一个来自英国的前殖民地,一个来自长期充当英属印度的缓冲国的国家。但他们本人在登山时肯定没有感到自己身上的时代精神。”

  其实希拉里一直是个谦虚、不愿被赋予太多意义的人。不同于许多登山者希望死后与山为伴,希拉里生前表示,他希望家人将自己的骨灰撒在他生活过的地方:奥克兰北部美丽的怀特玛塔港。人们会记住世界之巅的希拉里,也会记住后来致力于环保和慈善的希拉里,但更为重要的是那个年轻的希拉里。16岁时,他在学校组织的一次远足活动中第一次对登山产生了兴趣。“二战”爆发后,他加入空军,在入伍受训的等待中,他只身登上了阿尔卑斯山海拔3000多米的奥利弗峰。

  但愿现在,还会有年轻人因为希拉里的故事,在某个周末,去郊外,开始爬山。(苗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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