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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以正义之名治朱广沪的罪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10:36  新京报

  治你罪,假国耻之名。而这一场“罪朱”,又形似前些日震惊海内的“殴死小偷案”。殴死你,假反扒之名……正义啊,多少人骑在你头上“得儿驾”、“得儿驾”。我感到小偷之死,与朱广沪之度日如年,两者有相似之处,就在于它们背后都存在一个强大的、容易愤怒的、容易被利用的舆论基础。

  今天是2007年5月21日,我平庸地坐在面包车里,听收音机里跌宕起伏的股市消息,看窗外骑自行车的二八佳人,颇有些“商女不知亡国恨”的寡廉鲜耻。这么自责,是因为在4天前,南方某体育专业报曾在头版端出超粗黑大标题:“5·16,新国耻”。

  我很好奇,写这个标题、做这篇稿件的记者,当晚有没有大哭一场?次日有没有把牙齿咬碎?我关心这个,是觉得“国耻”二字乃是“匹夫有责”的事情,你不能酒照喝,舞照跳,书照签售,然后跑出来号召别人义愤填膺。而这“国耻”之原本又是什么呢?是5月16日中国队0比1不敌泰国队。以中国队大象之气概,输泰国队蚂蚁之工事,委实不该,朱广沪该自我骂娘。但从理性角度看,人们似乎是不会拿友谊赛胜负来定“国荣国耻”的,而这场比赛的性质恰好就是友谊赛,它不牵扯亚洲杯的出线权,遑论

世界杯了———它就是这么回事。
AC米兰
当年访华搞不掂北京国安,也没见加利亚尼给队员群发敌敌畏。

  我们都活得很好,不需要什么世界末日。

  做个假设:如果朱广沪在那场比赛号召队员都把球往自家门里踢,以博澳彩一笑,或者朱广沪作风懒散、吊儿郎当,穿个拖板去踢裁判。

  我承认那就是国耻。但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朱广沪是个不敬业的教练。我倒觉得,“国耻”事件的真相,恰是有一些人妄图利用语言上的浮夸,给具体的当事人上纲上线。简而言之,就是要“治罪”朱广沪。

  不必我逐一论证,诸君早已知道,中国足球是大黑洞,大油锅,你只要往里边随便丢个

打火机,它就可以在极短时间内达到人人喊打的爆炸点。而在此中,你骂什么娘,定什么罪,甚至嫁什么祸、栽什么赃,都可以得到最大的宽容。各位也见着了,“新国耻”的执笔记者就敢在自己几千万流量的博客上,说朱广沪不是傻×,而是二×了。这就是往人身上泼粪了,而这粪泼了也就泼了,底下一片“泼得好”。

  中国足球和朱广沪生来就是犯贱啊,他们只知道一遍又一遍走到耻辱柱,供万千人口水之……而你也别告诉我,朱广沪也是正常的男人,也有着不错的品质,更有着所有人都有过的光荣与梦想,你只相信声音大的,跳得高的,博客点击率直逼书法家老徐的。

  而我也有提议,今后但凡有人再骂朱广沪二×,但请其上任国足主帅,看看他是不是国耻……人呐,不能老站在粪池外泼粪,也要尝尝被人泼粪的味道……那味道大概也是“有屎以来粪量最重”。

  中国足球今日就这样轻易被定性为国耻物种,使我不解,亦使我觉得有大有可图之处。假使我是个懒惰的公厕管理员,为了不去打扫卫生,我一定会在厕所门口贴上“朱广沪”或“国足”的字条。

  有这两字条护法,我坚信,就是我要打扫卫生,愤怒的青年们也一定让我住手———“呔!你竟敢为国足打扫卫生!呔!你竟敢为小偷洗澡!呔!你竟敢为一切国耻说话!”我这么说,是因为那记者在那篇十一问朱广沪的博客里,有恃无恐地写道:“所以,你打进(亚洲杯)前四我照样和您过不去,其实不是和您过不去,而是如果我要和我球迷过得去”。什么是冒领愤青的尚方宝剑,这就是;什么是献媚邀宠兼煽风点火,这就是;什么是投机倒把,这就是。什么是赤裸裸,这就是;再看看他接下来说的:“您也不必在电话里像上次那样对我说什么‘红的’‘黑的’了,我胆小,只相信政府,怕怕”。事情都扯到红的、黑的,以及“怕怕”,大概也不是什么球场上的业务讨论,而很可能是两者存在私怨。如果事实如此,那就是这个记者要不得,什么时候不可以十一问人家,为什么偏偏要在人家背时之际主动出击?这不是落井下石吗?给朱广沪们买心脏病保险吧,我同情这些可怜的、具体而微的非行政足球从业人员。现在小孩感冒,老人便秘,都可以怪中国足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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