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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体育》洪钢:代表提案与国家利益--田亮事件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10:32  足球-劲体育

  在这项近来弄得很热闹的人大代表提案中,还反映了一种根深蒂固的“想当然”思想。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当然是一句无人可以反驳的话,但在体育领域国家利益是什么?是国际比赛中的金牌数量么?有人往往想当然地把它们划上等号。———洪钢  

  一名律师能够当选人大代表,应该在自己的业务领域是有所建树的。但是,不难看出他对跳水不算在行,对中国跳水队的具体情况也几乎一无所知,因为他自己都说“至今不清楚某队员被国家队除名的真正原因”。律师这个职业,行事应该讲证据、重逻辑,但是在“不清楚原因”的情况下,如何就能认为有人受到了“打压”,并以此为例来佐证自己的人大代表议案呢? 

  我们党历来讲究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国家体育总局早已按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精神来要求各运动管理中心,其实目的就是要解决王治郅等少数运动员和国家队之间的矛盾,把能用的人都用上,2008来一场大决战。想想看,作为一名军人,王治郅擅自滞留美国不回,这问题的性质比私自多参加了些商业活动严重多了。在总局的政策背景下,在大郅都回到国家队这样的例子面前,其他“人才”是谁想“打压”就能打压得了的吗?

  很显然,所谓“打压”自然有其站得住脚的理由。果然,从游泳中心到跳水队,一个个软钉子碰了回去。提出建议案的代表们,如果事前稍作调查研究,而不是靠“想当然”来写提案,是不是能把有限的时间用在更有意义的问题上?

  在这项近来弄得很热闹的

人大代表提案中,还反映了一种根深蒂固的“想当然”思想。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当然是一句无人可以反驳的话,但在体育领域国家利益是什么?是国际比赛中的金牌数量么?有人往往想当然地把它们划上等号。任何一个民族都追求国富民强,然而国际比赛的名次有时和国家的强盛与否有关,但绝不是它就能代表着国家的强大程度,否则,人们就无从辨别肯尼亚和新西兰的国力水平的差异。

  新中国建国不久就提出“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人民体质”,这无疑是为“民强”服务。刘鹏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曾用到一个很精彩的比喻,说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是“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但是,也有人体会到,总局系统开会时,全民健身永远是说在第一位的,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时,它所占的比重连一个小手指头都不到。

  正是全社会对金牌的无限制追求,导致锦标主义批而不倒。当有人动不动就扯起国家利益大旗的时候,是否想到,正是因为对竞技体育争金夺银的过度关注和投入,才使全民健身这更关系到国富民强百年大计的另外一翼迟迟不振、振而不强,难道不是对另一部分国家利益的破坏吗?在代表们提议中,也说到国家为了培养一个运动员花费了很多资源,但他们是否更该探究,这种花费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效率优先、公平优先?

  正如有媒体所说,无论孰是孰非,体育能够成为人大代表所关注的社会生活领域,是体育的幸事。在感到荣幸之余,也希望今后代表们能提些更有质量、更有意义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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