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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寇国莹:鱼与熊掌如何得兼?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3月04日10:14  燕赵都市报

  又一个“叛逆者”倒下了,都灵冬奥会冠军王濛因言获罪,为自己的“冲动”埋单,失去了参加今年短道速滑世界锦标赛和世界团体锦标赛的资格。

  王濛是一个性格张扬的运动员,只因为年初亚冬会公开喊出了对主教练的不满,便陷入了万劫不复当中,连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短道速滑部主任佟立新也认为这是挑战集体行为的代价,“处理她不是因为成绩的问题。无论是王濛还是其他优秀的运动员,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在中国的体制下你必须按照中国队的要求去做,你既然提出了挑战,做出了行为了,你就要为这个行为付出代价。”如果说冲动是魔鬼,那么在中国体育现行体制下,为此付出代价的,王濛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有前车之鉴,为什么还有人要屡蹈覆辙?

  王治郅、田亮、周萌萌,都是在为个人利益诉求伸张的时候,都被集体以无比正当的理由遗弃,而篮球、跳水本就是人才缺乏的项目,还尚且如此,放到人才济济的乒羽项目,谁敢如此向集体叫板,早就没了生存空间,君不见有那么多的“海外兵团”在外效力,并不能简单粗暴地归结于他们没有爱国心。

  而今轮到了王濛,因为在一场比赛中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只获得了铜牌的王濛在冲动之下,向媒体爆出速滑队在训练和比赛中存在的问题,这显然是犯了大忌以个人力量挑战集体权威,下场总是悲惨的,何况在中国体育的现行体制下,只能有一个权威,那就是教练或者领导,要么服从要么退出,当个人的主张被纳入集体利益的轨道时,它已经失声了。

  还得回到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上,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更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我们从小的受到的教育就是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高于一切。美国博弈论大师约翰·纳什有一个理论:当集体利益达到最大化的时候,集体中的每个个体的利益肯定不能最大化。也就是说,如果集体和个体的利益同时追求最优,这个矛盾是不可调和的。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总有一个契合点,让双方和谐共处,让各自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利益的次优,换个说法也叫双赢。但在我们“金牌至上”的体制下,谋求这种契合,确实考验领导们的智商。

  现在不是讲

和谐社会吗?王治郅已经回来了,篮管中心已经作出了表率,他们的姿态是让人尊敬的,其他项目的负责人是不是也要与时俱进,解放一下思想呢?

  (本报记者:寇国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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