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体育》商子雍:龙王的罪己诏呢?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09:26  足球-劲体育

  过去都说搞体育的人“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但现在呢?中国足协副主席谢亚龙当过大学副校长,另一位副主席杨一民有着“博导”身份,就连那个级别不高、本事不小,硬是能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把中国女足搞得乱哄哄的李飞宇,手里也攥有一张德国文凭呢!面对这样的角色,你还敢说搞体育的人“头脑简单”吗?

  不过,学有专长,术有专攻,尽管谢亚龙等人在体育这个层面上也许头脑并不简单,但换个领域,他们的头脑怕是就不一定能依然保持不简单的状态了。比如,他们知道罪己诏这么一种玩意儿吗?他们能不能以此为镜,来明得失、知正谬呢?

  诏书者,皇帝颁发的文书是也;而罪己诏,则是皇帝进行自我批评的诏书。或有人问: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封建时代,君权号称来自神授,所以,皇帝凌驾于万民之上,手握生杀大权,被尊为一言九鼎,是顺理(按:自然是封建主义之理)成章的事儿。在这么一种独裁专制的环境里,难道会有进行自我批评的皇帝吗?还真的有。从春秋时的越王勾践,到明、清朝的崇祯、顺治,甚至包括声名显赫的汉武大帝,都曾经下过罪己诏。特别是清顺治皇帝,临终之际,还留下了一道罪己遗诏,淋漓尽致地为自己归纳了14条罪状,条条都是原则问题。在盖棺论定的“自我鉴定”中,能进行如此彻底的自我批判,实属亘古第一人。

  当然,你可以说,封建时代皇帝的“罪己”,目的是在于收拢人心,以延续其独裁统治。但尽管如此,颁布罪己诏,仍不失一种比较高明的做法。今天呢?官员受公民委托,临时掌管属于全体公民所有的公共权力,在掌权期间,他们理应殚精竭虑,服务公民。也因此,公民对官员实施监督,官员因失误深刻检讨,就都是民主社会中应有的常态。

  行文至此,当然应该把话头转到对中国足协的思考上来———在这个机构的周围和本身,是不是有着民主社会所应有的常态呢?公民的监督有,像记者穷追不舍的采访、球迷怒不可遏地高喊“下课”都是;但官员的检讨呢?谁听见过!

  短短几年里,仅仅是在中国女足的建设上,中国足协曾出过多少昏招、干过多少蠢事!前后几任中国女足主教练张海涛、裴恩才、马良行的沉浮内幕,固然局外人不十分清楚,但造成的不良后果却显而易见,对此,足协当然难辞其咎。但主事者不说深刻检讨,连个认错的表示也从来没有过。看来,中国足协在“罪人”上颇有一套,他们整女足教练的风、整女足球员的风,连一个副处级的领队李飞宇,都敢欺上瞒下地开除球员;可在“罪己”上却觉悟太低、水平太差,尽管失误连连,也从来不向球迷道歉、检讨。在这一点上,他们真是连某些封建皇帝也不如。

  特别让人吃惊的是,在广州四强对抗赛的赛场上,面对“谢亚龙下课”的吼声,据一家媒体介绍,这位已经离场的谢副主席竟然又冲了回来,“挑衅般仰面看着上边的球迷”———动作倒是很有个性,可就是少了点儿“罪己”的觉悟、少了点儿对公民监督的认同。

  《左传·庄公十一年》载:“禹、汤罪己,其兴也勃;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上面这句话,我看应该抄送谢亚龙副主席;当然,在中国足协的历史上,只知“罪人”而从不“罪己”的,也绝非谢副主席一人,那位把中国足坛搞了个乱七八糟的阎世铎副主席,不是在离任以后还大言不惭地著书宣称“忠诚无悔”吗?

  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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