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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体育日报》杜旻:职业体制 留洋瓶颈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11:04  东方体育日报

  东方快评

  文/杜旻

  孙祥想走,申花不放,这事看来很简单,该画休止符了。

  于情,梦想留洋、提升中国足球整体水平的孙祥当然值得同情,更何况这次求购他的是一支欧洲G14豪门球队,去了就能拿冠军,去了就能打欧冠,都是中国足球的历史性突破。

  于理,作为国有资产守护者和站在申花俱乐部自身利益角度的吴冀南,也有自己的道理和苦衷。申花可以放人,但不能被欧洲俱乐部玩弄于股掌之间,一旦用了半年就退回来,申花的损失不可谓不大。

  于情于理,就产生了矛盾。有人说

中国足球虽然落后,但不能被外国人看不起,签下什么“不平等条约”;更有人说中国足球本来就落后,哪怕不要钱,也应该送球员出去深造。这样的争论,不是第一次出现,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三年前,韩国足坛曾经打过一场令人震惊的转会官司,一家欧洲俱乐部看中了一名韩国球员,这名韩国球员和原韩国俱乐部已经没有了合同关系,但是和中国足球的体制一样,这家韩国俱乐部仍有权收取这名球员的转会费。结果欧洲俱乐部以自由球员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转会费,并把这家韩国俱乐部告上了国际足联。判决的结果当然是依据国际惯例,韩国俱乐部输了官司。从此,韩国足协就出台了一项特殊的转会规定:韩国球员合同到期后前往欧洲发展,原俱乐部无权收取转会费;合同到期后还在韩国国内发展,原俱乐部仍可收取转会费。

  当然,不是鼓励中国球员也把类似的矛盾打到国际足联去,但从中我们不难发现,孙祥和

申花俱乐部产生矛盾的根源,实质还在于体制不畅。我们的职业足球名为“职业”,但还有很多地方不“职业”,申花大多本土球员与俱乐部合同一年一签,就算合同到期也还是申花的人,球员在转会等诸多利益方面完全没有保障和自主权——这在欧洲等职业体制顺畅的国家,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如果孙祥和申花签有三五年的长期合同,申花不放,天经地义;如果孙祥和申花的合同到期,孙祥当然有权选择是前往欧洲发展还是继续留在申花,目前孙祥和申花遭遇到的“瓶颈”也就完全不会存在了。如果我们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足球传统培养模式和不健全的职业体制,孙祥今天的“悲剧”自然会一次又一次地重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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