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解析“王德显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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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5:35 深圳新闻网-晶报 | |||||||||
艾冬梅等人状告王德显“侵吞”工资及奖金、孙英杰披露遭王德显毒打致伤的事件发生后,人们不禁感到愕然:在法制健全的朗朗乾坤之下,在媒体高度关注的体育界内,难道这等令人发指的“剥削和欺凌人”的现象也会发生?如果属实,这种显然违反劳动法和侵犯人身权利的事件,在体育界内是普遍存在抑或是偶然个案? 从调查和接触看,这类事件在我国体坛并非普遍现象,只是在田径的长跑和竞走项
虽然这类现象并不普遍,但一旦被披露,便在社会上引起震动,除此之外,还可能繁衍出更加严重的其他恶果。 以王德显为例。他掌握着长跑队的财务,事实证明,他的队员中两人因服用兴奋剂而遭处罚。大家知道,兴奋剂是需要花钱买的,那么,这笔买药钱从何而来?断断不会是体工队明确提供的。所以,这笔灰色开支成为咽到肚子里的秘密,除了决策人清楚,恐怕连吃药的队员都不清楚。额外开支是否从克扣中来,这需要调查和追踪。如果艾冬梅、孙英杰二人知情,希望在揭露伤疤的同时,也揭露毒瘤,不要藏着、掖着。 事件发生后,我们遗憾地看到,直接和间接的管理部门并没有主动承担责任,似乎使人感到:王德显构建了一个“独立王国”,可以对队员动私刑、盯梢、封口。 事实上,单纯遏止克扣队员收入和打队员的现象发生非常容易。建议各运动队健全严格的管理机制和条例;对教练员的权利和职责有所规范和限定,对外训的项目组加强管理和监督;对运动员加强人文关怀,将工资和奖金直接打入运动员自己掌握的账户里。做到这些,这类令人难以置信的恶果想发生都难! “亡羊补牢,犹未晚也”。各运动队应该汲取教训,不能下了奖牌指标就大撒把,放纵金牌教练,使其失控。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的成绩虽然是硬指标,但构建和谐社会、关心弱势群体、加强人文关怀,更加关系重大。新华社记者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