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大昭:失德何以为师--我看王德显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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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3:04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40多年前,周恩来总理邀请日本女排教练大松博文来华指导训练,亲口对大松提出不能打骂运动员。但是,近日媒体上传出中国个别教练员也有打骂运动员的行为,令平日里不容易了解到运动队训练和管理细节的人们感到震惊。随着火车头体协几名长跑运动员状告教练王德显一案被法院受理,许多“详情”见诸报端。对此,人们至多持将信将疑的态度,很少断言“别听报纸上瞎说”。
俗话说,“无风不起浪”,“没有不透风的墙”,此事的情节是否确凿,有待相关部门彻查,以使真相大白。不过,官司的起因主要是原告们提出王德显以运动员年龄尚小为由,代管运动员的银行存折,从中提取部分款项,侵犯了运动员的财产所有权,并拒绝归还。打骂侵犯人身权,从代管的他人存折中提款侵犯财产权,都为法律所不容,只要属实,必须承担相应责任,相信案情的审理会有一个公正的结果。 许多运动员小小年纪,撇下同龄孩子应有的正常学习和生活,进入运动队,接受专业训练,教练员成了兼管吃喝拉撒睡的保姆。这种做法已经广受质疑。而今更有甚者,竟成了代理家长,想怎么管就怎么管,直至掌控运动员收入及其支配。说是“过分”恐怕太轻,说是“侵权”也不为重。 教练员与运动员之间以师生或师徒关系相处,多多少少融入了感情色彩。笔者曾经在一处训练场地见过“要做球星先做人”的大字标语,是不是也该有一条“要做教练先做人”呢?中国传统文化讲究为人师表。不能作表率的人就当不好,也不配当教练。这不仅是道德标准,还有制度层面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