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报:杀“猴头”给猴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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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0:15 中国体育报 | |||||||||
有时杀个把鸡给一帮调皮的猴看,猴被吓住了、从此遵纪守法了是很有必要的;但有时把无辜的鸡杀了,未必能吓住很狡猾的猴,尤其是这个猴群已堕落到违法乱纪习以为常之时,你必须杀猴、甚至是杀了黑猴头,才能恢复正常秩序。 意甲“电话门”一出,意大利人痛下杀手,连鸡、猴和猴头一起“杀”掉,毫不留情。从某媒体爆出丑闻到法庭判决,也就两个月的时间。某位老资格的前意大利宪法检察官
有些人是从成本和利润的定律来分析犯罪和违法乱纪的:当犯罪和违法乱纪的“利润”大于被杀、抓、罚的风险时,罪犯和违法乱纪者就会前仆后继的铤而走险。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地方都不免会有“电话门”、“拉链门”……问题就看你用多大的力度“杀”之、抓之。 世界杯之后中超开战,虽尚未发现新的假球黑哨嫌疑,但传来的却是一大批假二级运动员靠体育特长生“混”入高校的消息。为什么?这么小的假也值得做?很可能是符合了那条定律,造这种假的“成本”就更低了,而且几乎没有被杀、被抓的危险。为什么?那么多年,那么多有重大嫌疑的什么“录音带”事件、“假账”事件、有录像明摆着的、教练都言之凿凿的都“民不举,官不究”的不了了之了,你又能拿假二级运动员证书如何?或换言之,杀了这样的“鸡”又能吓着哪只猴呢?那么一大群鸡,“法不治众”,杀鸡的成本也太高了点吧? 许多人看完世界杯,对照出中国足球的种种“技不如人”,但一个更大的“技不如人”实际上是在场外。近日某网站传言说,大连实德本赛季一败涂地,原因是后台老板徐明“不太想玩儿了”,大连已经严正辟了谣。但无论如何,把一个俱乐部那么多人、那么多球迷的“生死存亡”系于一人之上,本身就是很靠不住的。 这也是“猴头”所代表的典型意义。一方面要“杀”黑猴头,另一方面需要“红”猴头来做遵纪守法公平竞争的榜样。大连足球一直是一面旗帜,足球城、15冠王、青少年梯队抓的好,“内战内行,外战还内行”。有多少次,国家队一败涂地了,是大连足球在亚冠中苦苦支撑着中国足球的形象。但如今也在“风吹雨打中一夜间凋零”,“猴头”如此,说明中国职业足球的基础还非常薄弱。 另一个有关“猴头”、令人哭笑不得的消息是,央视将很快转播本赛季剩下的中超。不是上海文广集团和各地方台拥有中超的“独家转播权”吗?央视半路插进来算什么?符合公平竞争的规则吗?有说法是,上海文广和各地方台转播中超的效果不好……那当初干吗要签给上海文广;另有说法是,世界杯期间,上海文广也得到了央视的“授权”,转了几场世界杯。此番投桃报李,他们也以出让中超“独家转播权”回报央视…… 本应是公平竞争表率的“猴头”又走回了大锅饭的老路,你又让众“小猴”、“鸡”们如何学会“费厄泼赖”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