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新闻午报:一个由百万美金国有资产解决的悬案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2:25 新闻午报

  如果楼世芳是卫平……

  如果吴冀南是朱骏……

  美金———dollor,在中国拥有另一种民间称呼———美刀,100万美金=1000000把美刀。一张一百万美金罚单的滋味,估计就像是被一百万把刀悬梁刺骨,不知道申花俱乐
部现在是不是有这种感觉。

  我从没见过100万美金长什么样,但当我知道100万美金能买1个半李玮峰、10个刘云飞、一万台SVA电视机(最低端)、400万只土家掉渣烧饼的时候,我强烈地感觉到那的确是很大很大一笔钱。

  

申花就把这样一大笔钱,一大笔国家的钱,在两个星期之前交给了一个叫佩特的塞黑人,没有换来一台电视机甚至没有听到一声谢谢,换来的只是花钱消灾。昨天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本市某专业体育媒体恰如其时的披露了申花俱乐部支付国际体育法庭百万美金罚单的消息,痛心疾首之余,不得不再次反思这个《一张罚单引发的悬案》,创造中国足球历史的罚单从何而来?谁来埋单?教训何在?

  佩特和申花官司的来龙去脉已经不需要赘述。但昨天我却一直在做这样一个假设,如果被罚百万美金的不是申花而是联城,如果佩特案不是楼世芳遗留给吴冀南的,而是卫平遗留给朱骏的,朱骏会怎么办?

  朱骏不会明知道俱乐部正在和佩特打官司而置之不理,他一定会要求卫平把事件的来龙去脉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朱骏不会漠视佩特上诉国际足联败诉后转而上诉国际体育法庭,直到从胜诉者变成败诉者,接到罚单时才追悔莫及。同样,卫平也断不会像楼世芳那样,在没有把合同、法律等条条款款研究透彻前,就武断地和佩特解约;进而对继任者没有任何交代就拍屁股走人。其中原因再清楚不过,一方用的是自己的钱,另一方用的是国家的钱。中国足球的逻辑就是,国家的钱不如自己的钱值钱。

  这又引出一个中国足球的痼疾——国企俱乐部总经理“任期制”的弊病。不论是哪个总经理,他们只对自己任期内的俱乐部事务负责,包括成绩包括财政。这造成的后果就是俱乐部全方位的急功近利,只重短期成绩不重长期发展。实德为什么能够不断涌现年轻人才?联城为什么对球员工资缁诛必较,却不惜血本购买中国足球未来之星?用自己钱经营俱乐部的徐明和朱骏,着眼的是俱乐部5-10年的发展。而申花总经理们的着眼点则完全局限于自己的任期。基于此,发生佩特这样的事件也就顺理成章了。

  10年前两个美国人用100万美元创建了GOOGLE,如今市值300亿美元;8年前朱骏用100万美元的一半50万美元在香港注册了第九城市的前身“Gamenow”公司,如今身价数十亿。100万美元有千万种用法,却唯独申花100万美元的用法最让人不是滋味,希望能够听到申花俱乐部更加负责的说法。

  新闻背景

  “佩特案”是一宗持续了两年的旧案。2003年3月,塞黑外援佩特与申花签订了一份1+1的两年工作合同,2004年3月,申花与效力了一个赛季的佩特提前终止了这份合同。离开申花后,佩特始终没有放弃向申花讨要违约金的努力。他先是向国际足联(FIFA)申诉,2005年年底,FIFA判申花不违约。佩特找到了巴西最有名的体育

维权律师马科斯•莫塔,向总部位于瑞士洛桑的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上诉,CAS作出与FIFA截然相反的裁决:申花违约,赔偿佩特100万美元。该裁决下达后,申花俱乐部曾态度坚决地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上诉,争取将赔偿降到最低,减少国有资产流失”。但佩特科维奇的律师———马科斯•莫塔先生,却证实申花已经于3月1日把100万美元存到了指定账户上,低调地了结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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