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体育日报:$1000000 愚昧让人心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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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2:58 东方体育日报 | |||||||||
文/杨健 一个迟来的消息,也是一个令人心痛的消息,申花一边在“向佩特说不”,一边已经将100万美元打到了佩特的卡上。 积极抗诉和积极赔款并举。只是,前一个“积极”公之于众,后一个“积极”秘而
“申花俱乐部已经向比体育仲裁法庭更高一级的高级法庭提出了抗诉,而且高级法庭已经受理了申花的抗诉。我们有义务把这件事情尽量处理得圆满一些,争取一个最好的结果。” 这段直接引语第一时间见诸2月20日本报一版,但是,我们没能在第一时间,也就是3月1日告知读者:在地球的那一边,佩特“100万,现金收讫”。我们无从知晓,无可奈何。 也许,我们可以向广大读者真诚道歉,但没人向我们作一番解释:媒体乃至广大读者的知情权何以被悬置了整整两周? 报喜不报忧,人之常情;纸包不住火,世间公理。将“抗诉”喊得再响,不等于你申花能抗诉成功;把“赔款”藏得再严,不等于他佩特会放弃索赔。 根据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裁决,申花不但要交付罚金,而且勒令申花在规定时间内交付,否则罚金翻番。 “勒令”传递了一个不容忽视的信号,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裁决就是事实上的终审裁决,因为,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本身就是世界体坛司法诉讼的终审机构。 无论“高薪聘请欧洲知名律师”、“高级法庭受理申花抗诉”是否属实,申花彻底输掉了佩特官司是板上钉钉的事,与是否“滚钉板”无关。作为佐证,佩特律师的个人网站上,已将佩特与申花官司的记录删除。既然“滚钉板”无济于事,依然倾身而上。不是勇敢,是勇敢的姿态。随后一个尴尬的转身,继续面对那只始终没擦干净的屁股,百万美金十万火急啊! 一只巴西的蝴蝶轻轻震动一下翅膀,康桥风雨大作。其间的细节,我们无法准确描摹。 我们要责问,巨额的赔付,为什么刻意向公众隐瞒?有这个权力吗? 我们要责问,无效的抗诉,凭什么拿来替赔付障眼?有这个必要吗? 我们要责问,木已成舟了才抗诉,兴师动众又决无胜算,与其如此,为什么不在生机尚存时就积极应诉?请给个理由先。 自佩特向国际体育法庭提起上诉后,到国际体育法庭裁决下达前,曾有一个机会摆在申花面前。如果申花当时就全力以赴的话,也许可以避免如今的全力以“付”。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机会从指间滑过,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是漠视还是疏忽?莫非仅仅是因为“这100万美金反正又不是我个人的钱”? 100万美金从申花的账面位移到了佩特的口袋,我们不知晓;100万美金“只不过是一笔押金”,我们更不知晓。居然如此! 好,让我们告诉你我们所知晓的一切:100万美金随随便便就被人押了去,我们心痛;在押的100万美金被判了“无期”,申花要不回来,除非佩特开恩大赦。我们更心痛! 心痛,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