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辽足出路何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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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4:32 深圳商报 | |||||||||
辽足转让昨日正式宣告失败,这是迄今为止中国足坛首起俱乐部股权转让失败的案例。圈内外普遍关心:辽足是否会因此沦为“冠城第二”,演绎“突然死亡”的故事? 从目前态势来看,由于辽宁省有关主管部门强势介入,辽足的生存不会有大问题。包括中国足协以及辽足的众多债主在内,也都不愿意看到这支曾经无比辉煌的球队一夜之间化为尘烟。让辽足彻底解体不是什么难事,可从最现实的角度出发,其背负的债务又该如何
值得一提的是个别辽沈球迷的言论,反映出一种应引以为戒的心态。有球迷说,“谁剥夺辽足的参赛资格,谁就侵犯了广大球迷的公共权。谁不让辽足参加中超联赛,我就要告谁。”——照此逻辑,无论辽足欠多少债,它都应该永远活下去。 人们对辽足的热爱令人感动,不过须知:足球俱乐部从某种意义而言固然代表了球迷的公共权利,但如果它制造了不合格的公共产品,也要被淘汰。足球俱乐部本质上是按企业化运作的,如果违规,就要受罚;如果经营不当,就要破产;如果不被市场接受,就要出局。 冠城俱乐部解散时,四川省体育局局长朱玲讲了一段话:“这是市场行为,市场很残酷,可我们也只能遵循市场规律,接受这一残酷现实。”一语道破了职业足球的本质。 辽宁省有关主管部门出手搭救辽足,坊间分析不外乎三种办法:一是直接拨款替俱乐部还债;二是暂时托管球队等待转机;三是宣布俱乐部破产。这几种办法,显然是有很大分别的。输血可以救命,但关键还得让辽足自身具备造血功能。否则,一时的危机过去,也许过不了多久,又会有新的危机,何时是尽头? 总体而言,宣告俱乐部破产应该是比较彻底的解决办法。中国足球职业化12年以来,还从来没有过宣布破产的俱乐部,但事实上有太多俱乐部早已到了破产的境地。当然,破产之后又该如何运作,也还是难题。 无论如何,先想办法还债,这是辽足摆脱危机的第一步,不如此便没有起码的诚信。还完债之后,才好讨论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