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新京报:日行一善与慈善事业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06:28 新京报

  假如只有一种理由可以在他人面前趾高气扬,想来想去只有行善。一块钱与100万只是数目上的区别,却没有大善小善之分。对于日进斗金的明星而言,这些人所得到的并不完全是自己的汗水换来的,其中包含纳税人的功劳,因此当他们把金钱揣入腰包之时,就注定了有回报社会的义务,或者说责任。

  个人化善举替换有组织的集体行善占据主流地位,是成熟的人性化社会的重要标志
之一。具体到体育明星们身上,那些优于常人的肌肉平日都在为冠军、奖牌、丰厚的奖金收缩与舒张,但这些似乎不够,这些强健的肌肉还应兼职一项副业———慈善。

  不久前,李连杰抱着女儿在印尼

海啸中逃生,之后这位前全国武术冠军捐出了中国演艺界人士的第一个100万,并由此设立了一个基金会,呼吁每个人都捐出哪怕一块钱。假如勉强把李连杰算作体育人的话,这应该是2005年华人体育人士分量最重的善举。

  这之后,刘鹏代表体育总局率领刘翔等体育明星也为海啸灾区开始捐款。同为善举本无境界高下之分,区别在于,李连杰的捐款以及成立基金会都是个人行为,刘鹏与体育明星们的举动是有组织的集体行为。据我所知,国内体育明星以个人名义参加慈善和公益活动的,只有刘翔、姚明等能屈指可数的几个人。集体募捐的行为无可厚非,但相比较而言,个人自发的善举似乎更值得称道。慈善事业本身就是对人的善性一种集体发散,此类活动只对程序和流程负责,而捐助或道义声援,是需要个人来完成的。

  相比较而言,NBA的捐款方法别致许多。每得一分就以个人名义捐出1000美元,比如小奥尼尔在一场比赛里狂砍55分,捐善款5.5万美元,此外科比和

麦迪还有并不算多富裕的苏拉都用此法兑现善举。新奥尔良受灾之后,奥尼尔等NBA球星还曾做了几天的救援物资搬运工,那时,这些大号搬运工人的每一块肌肉都是快乐的,每一块肌肉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芒。

  假如只有一种理由可让你在他人面前趾高气扬,想来想去只有行善。一块钱与100万只是数目上的区别,却没有大善小善之分。对于日进斗金的明星而言,这些人所得到的并不完全是自己的汗水换来的,其中也包插纳税人的功劳,因此当他们把金钱揣入腰包之时,就注定了有回报社会的义务,或者说责任。

  据我的记者朋友了解,中国体育明星参加公益活动之少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恐人耻笑,据说有明星捐款后,队友指指戳戳,说此子动机不纯,想达到某种目的云云。第二方面的原因占少数,就是有的体育明星认为自己在训练及竞技过程中付出太多艰辛,因此他对自己所获得的财富比常人稍过珍惜,这并没有错。第三种属于心理方面,很多低调的明星不愿意“出这个风头”,不过这种现象可能在各种活动中都存在,并不只局限于慈善事业的范畴。但这三方面原因综合起来,却让这个社会的个人善行比应有的比率要小了许多。

  另一个原因要归咎于经纪人。大多国外经纪人都会为自己的明星安排一定比例的公益活动,他们深知维护明星公众形象的重要。国内有些经纪人把靠明星赚钱当做第一要务,凡公益活动能推就推掉,有这样的经纪人朝夕陪着,就不难想象明星们会如何了。

  本报体育评论员 王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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