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做广告“我”很慎重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5:15 每日商报 | ||||||||
国际体育界一直有一个规定,体育明星不能为烟、酒和药物做广告。其中一些项目是不成文的,而还有一些项目运动协会则有明文规定,比如说NBA规定球员就不能做烟和酒、药物的广告,要经过谨慎地选择。所以一般来说,谁都不会看到一个NBA的球员去做烟、酒和药的广告。尽管不少运动员求金若渴,但对于做广告这件事,远远比我们来得慎重。 从这个细节想开去,中国的体育经济显然幼稚许多,成文的规矩统得过死,不成文
当然,“哈佛代高乐”是另外一种牺牲品,属于中国体育经济圈中的“盲点”,原本想用“飞人”的影响力拓展产品,一不小心却碰了个大“地雷”。他们可能万万也没想到,在美国的“飞人”怎么会到地方台的广告去找茬。而且更没有想到,如果SFX按照飞人的影响力索赔成功,到时候倒闭会是惟一的结果。 做广告要慎重,玩体育经济更要慎重,在体育逐渐市场化、商业化,体育明星经济行为逐渐规范化的今天,中国体育经济圈里的企业,的确需要慎重些,学习些。 (陈超 每日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