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规律向体育界发起“挑战” 一战体制二战明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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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2:30 新闻晨报 |
随着近期田亮事件引发的舆论热潮,体育明星频繁"从商"的现象逐渐成为一个社会性的话题。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在商业价值规律的"挑战"面前,"举国体制"对于国家队运动员(尤其是优秀运动员)长期以来形成的某种约束或者说是要求,还能不能达到原先的效果?如果不能,那么问题究竟出在谁的身上? 姚明需要“提高警惕” 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元伟昨天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篮管中心对于姚明的一些管理也存在问题。虽然语气不属强烈,但这样的表述多多少少反映出主管部门的某种态度。 姚明目前是在NBA打球,也的确具有了非同一般的国际影响力,然而说到底他终究还是“国家的人”。不管他已经或者还将取得何等伟大的成就,他都不应该忘记国家对自己的培养。平心而论,如果国家没有倾注巨大的人力物力悉心栽培这棵好苗子,如果在当年 NBA选秀大会之际国家不把他放出去,很难想象,仅仅凭借7英尺6英寸的身高,姚明就能够拥有现在这样的“世界高度”。 姚明一向给人一种“明白事理”的乖孩子印象,但我们不能否认,在商业价值规律的刺激和推动之下,姚明和国家主管部门之间也曾经存在过一定程度的龃龉,比如,2003年姚明和可口可乐公司关于自己肖像权受到侵犯的那桩官司实际上就尖锐地指出了一连串此前一直被回避和掩盖的问题,即运动员究竟属于个人还是属于集体、属于国家?运动员的哪些权益应归于国家,哪些权益可以供自己自由支配使用?国家体育总局的一些规定是否合理,是否需要顺应新的形势不断完善,又如何来完善? 很多人都认识到了这些问题,但李元伟也承认,无论运动员还是主管部门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和理解仍不太明确。作为姚明来讲,尽管眼下他享受着来自国家的某些“特殊待遇”,然而应当引起重视和警惕的是:正因为特殊,所以这样的待遇不见得合理。当主管部门最终理清了思路,姚明在商业市场的空间会不会缩小?而一旦情况发生改变,姚明又能不能坦然接受? 刘翔莫再误入漩涡 奥运会结束后,刘翔的商业价值不断飙升,至少在国内,他的影响力已经丝毫不逊于“小巨人”姚明。刘翔的成功在为他带来经济利益和社会知名度的同时,也为他带来了层出不穷的麻烦。代言“白沙”事件便是一次警钟。 2004年11月,刘翔为白沙集团拍摄的广告被工商局停播,理由是这是一则烟草广告。作为一个以健康形象出现在国人面前的体育明星,刘翔代言烟草广告显然造成了极其负面的社会影响,但刘翔却感到无奈和委屈,因为他事先并不知道自己代言的是烟草广告。实际上,当初与田管中心市场开发部签定协议的是白沙文化传播公司,协议规定刘翔作为“白沙文化”的代言人,但白沙文化传播公司系以生产卷烟闻名的白沙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很显然,这种微妙的关系直接导致了后来白沙集团在刘翔的广告中钻了空子,换句话说,是偷换了概念。 代言风波现在已趋于平息,但刘翔不能不在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他应当认识到自己身上蕴藏着的无穷的商业价值,他更必须学会如何正确地使用这些商业价值。而在目前的运动员管理体制下,单单刘翔认识到这些问题并没有用,主管部门也应尽快地“跟上形势”,以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不愉快。 尽管经历过麻烦,但刘翔能够及时地走出漩涡,全身心投入到训练中去,这终究是难能可贵的。相比之下,田亮就走得比较远了。正如国家体育总局某位高层人士说的那样:“不怕你(指明星运动员)犯错误,就怕你不改正错误。”田亮之所以走到今天的难堪境地,固然有主管部门管理不善的原因,但更多的责任应该由他自己来承担。 作者:晨报首席记者许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