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路:搬起暗箱砸自己的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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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10:28 《足球》报 |
一分为二是评价任何事物的一个基本原则,只不过我们在评价中国足协的时候经常忽略这一点。 应当说中国足协制定的某些或者说绝大多数的管理规定还是有的放矢的,问题多半出在落实——一方面是中国足协执法不严;另一方面则是俱乐部无法无天。 比如,中国足协早年间就曾按照俱乐部的意愿下达了限制球员工资、奖金的规定,当时各家俱乐部也都争先恐后地在规定上签名画押以示鼎力支持。遗憾的是,大多数俱乐部老板,前脚刚在相关规定上气宇轩昂地签上大名,转头回去就开始一掷千金地为球员漫天出价,可以告人的目的自然是坚信“有钱能使鬼推磨”,用钱来刺激大牌球星的加盟或者鼓励其为球队卖命拼杀。 于是,一名球员与一家俱乐部同时签署两份薪水数字完全不同的工作合同,顺势成为了公开的秘密——一份“正常”的合同用来对付足协的规定;而另一份“非常”的合同则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这叫什么呢?简单归结也可谓是一种“一分为二”;如果含蓄抒情一点表述就是:当花瓣离开花朵,不是暗香残留,而是“暗箱操作”…… 把当今所有的中超俱乐部全算上,有哪个敢站直了、不结巴地拍着胸脯说——“我们完全是按照规定给球员支付的薪水!”?若出此言,即使IQ值只有25的“二百五”,都不可能信以为真。说来也着实有趣:当初本是俱乐部提议要求中国足协出面帮自己向球员“杀价”,结果却是俱乐部反过来主动“涨价”,“暗箱操作”从表面上看是应付足协,其实,无异于自欺欺人。话说回来,人家足协管你给球员多少钱呢,钱又不是从足协的腰包里掏。 球员该不该挣那么多钱是一个问题,足协承不承认私下合同是一个问题,但作为俱乐部既然已经和球员签订了合同,就应该坚持履行。不仅是因为做人要厚道,更重要的是做事也要有规矩。 “有多大的能力,办多大的事”。如果各家俱乐部都像山东鲁能那么厚的家底儿——即便给一名球员开出千八百万的年薪也能给得起,暗箱也就暗箱了;恰恰有的俱乐部“没有那金刚钻,偏揽那瓷器活”,打肿脸充胖子硬是给手下的大牌球员开出了近乎天文数字的年薪,待到秋后算账才发现囊中羞涩、无力兑现,结果不是拖就是欠,要么四处躲债,要么干脆耍浑。 是申思也是“深思”、 是江津也是“奖金”,是祁宏却不是“起哄”——三名曾经的“天价球员”正在准备为讨回自己的工资奖金将原上海中远俱乐部告上法庭;仅仅几年前上海中远几乎是中国职业足坛“财神爷”的象征,可怜如今却落得个欠债不还的尴尬境地。 坦白讲,这实属于是“搬起暗箱砸自己的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