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张育林:一个前沿阵地 一块盐碱地--改革出路何在


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16:52 新浪体育沙龙网友

  时下国内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股市和球市,证券和足球这两样东西牵动朝野,圈内圈外,上上下下无不为之侧目、揪心。证券--股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沿阵地;足球--中超联赛亦是体育改革的前沿阵地,这两块前沿阵地已成了名符其实的盐碱地:参与者不满意,管理层不满意,老百姓更不满意。足球界前些日子改革派与管理层两厢剑拔弩张,热闹了几阵,几个回合下来,似乎刚达成管、办分离的共识,却又被阎士铎的个人言语让投资人五雷轰顶一番。这改革的路究竟该如何走,仍未有定数。在此仅就足球的问题谈点意见。

  一个前沿阵地

  10年甲A,1年中超。足球的改革尽管是步履蹒跚,维步艰难,但在中国体育的发展史上已用超昂贵的代价在探索一条逐步走向科学的轨道,从历史的角度看这都是必然的过程,其改革所产生的震动、影响和作用价值不可否定,最起码以下几点收获是毋庸质疑的。第一是从94年以足球改革为先导的甲A联赛,拉开了中国体育改革的帷幕,为中国体育改革的整体推进找到了突破口,足球实际上已成了中国体育改革的前沿阵地,其得失成败对进一步深化中国体育改革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二是作为中国足球改革产物的职业联赛为中国体育搭建了一个产业平台,为中国体育的产业化发展打下了基础,摸索了路径。第三是中国足球的改革经验将为今后中国体育的体制改革,为中国体育如何从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模式向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管理模式过渡提供非常有价值的借鉴。第四是通过足球的改革,推行职业联赛以来对全国球迷乃至全国老百姓的思想冲击,对体育工作者及职业球员、对企业界乃至金融界人士所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人们看到的不再是单纯的体育比赛、健身娱乐,看到了通过体育这个载体对社会经济乃至政治的巨大影响,这种影响是直接的,既蕴含着负面的、破坏性的东西而更多的是正面的建设性的因素。

  一块盐碱地

  尽管从历史角度看足球改革的成效值得肯定,因为足球改革,曾给万千球迷带来欢乐,有过热血沸腾,为之而痴而醉,而狂过。因为足球的改革为体育产业以足球为载体搭建了一个能创造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台,曾给许多企业家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而惊喜过,兴奋过,以致不惜亿万资金投身其中;也因为足球改革改变了足球从业人员的命运,球员得了有一条从赤贫走向暴富的途径;亦因为足球改革打开了中国足球与皇马等世界顶级俱乐部交流的机缘,亿万球迷得于有机会欣赏到世界顶级球赛的球技风采……。但是,伴随而来的假球时出,黑哨疯行,赌者猖獗,中超赛场成了球迷的伤心地,被球迷弃而远之。赞助商避之不及,昔日财富的旺地如今已变成了脊瘦嬴弱、遭球迷唾弃咒骂的盐碱地。让人痛心疾首的是,这些问题并非是个案,也不是即时的特例,既不是局部的问题也不是简单的一般性问题。虽然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是因诸多因素长期积淀而成的,是必然的,但并不是说这些问题的存在是正常的、合理的。

  出路何在?

  第一,政治高于一切。改革派强烈要求改革的直接原因是俱乐部的利益受到极大损害,每年几千万元的投入应得的利益被足协无情剥夺,就中超联赛的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监督权向足协讨说法,而足协更多的是拿"假、赌、黑"向俱乐部是问,阎士铎在二次香河会议总结个人发言上检讨不是要权多了而是放的多了。从表面看,无论联赛体制问题、联赛赛制问题、联赛经营体制问题、打击假、赌、黑题以及联赛重大制度问题似乎都是操作层面的技术性问题,改革派以为只要攻下前面的山头,在管办分离上达成共识,俱乐部要到了经营权就是胜利,然而这些不过是改革派的一厢情愿而已,阎掌门是出尔反尔也好,是耍政治花腔、玩政治手腕也罢,根本就没有已达成管办分离的共识这回事。对于这点阎士铎自然是心知肚明,因为改革派所要的管办分离是管理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你足协的领导管理下我们投资人来经营,让俱乐部得到应得的那一份,而阎士铎所指的管办分离只不过是在足协的机构体系内给予分开而已,两方所指风马牛不相及,当改革派在为取得的胜利而自慰窃喜之时,阎士铎正在暗自偷着乐。阎士铎后来的个人发言对改革派犹如五雷轰顶,但对于阎士铎来说这是很正常的事,因为作为一个掌门人来说,维护足协的权力和利益是他的职责所在,否则就是失职,不说远了,就光年底述职一坎是否过关,可不是你们投资人说了算,而是足协内部的人说了算。在这坎节上足协人的利益可比你投资人几千万、几亿元投入是否有回报的问题重要的多。

  接下来改革派要进行反击,会有所动作,是可以预见的事,但是徐明们如果仍然仅停留在纯技术层面的攻艰战,是很难取得理想战果的。因为所有这些所谓中超联赛上的技术层面的问题,实质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碰撞冲突的深层次问题。目前中国体育实行的是举国体制,所谓举国体制就是全国一统的体育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体育法》到所有的规章都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从组织机构到工作职责,都是在计划经济的框架下制定的,足协身兼数职,既是执法者,也是行政管理者,既是组织、承办者也是具体执行者。既有足球的所有权,又有管理权,既有经营权,也有监督权,这些权力是现行足协职能所赋予的。毫无疑问当今足球改革的根本问题,并非是联赛层面上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市场经济体制是否要进一步深化的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扩展,进入WTO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步伐越来越快,教育、文化、卫生的体制改革已提上日程,不可回避的事实是体育计划体制的弊病已越来越显露无余,体育的功能作用,体育产业的形成,体育市场化、法制化、科学化的必然进程与计划经济体制的冲突矛盾已严重影响到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健康发展,能否驾驭和处理好这些问题是国家体育总局执政能力强弱的具体体现,是政治问题。国家体育总局有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足球的改革,足球作为中国体育的改革前沿阵地,体育总局有责任主导、支持、帮助、指导中国足协深化改革,转变观念,转变职能。本着精简、效能、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即刻推行足协的机构改革,理清足管中心与足协的职能。足管中心现在是事业单位,主要管履行政府的行政执法职能,制定足球事业发展规划等。足协是社团法人履行监管、指导、服务的职能。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改为二套人马二块牌子,足管中心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单位实际是代表体育总局对人大负责。足协是社团法人单位,代表行业协会对足管中心负责,主要是做好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自律标准,并按行业自律标准实施监管,指导各类足球组织和从业人员从事足球活动,并提供培训、咨询等服务工作。各级国家队可按"公有民管"的原则,委托社会民间足球组织(如中超委员会)来管理。

  第二,稳定压倒一切。中超元年,赛场暴力事件、罢赛事件、假、赌、黑,几近失控状态,严重损坏了中国足球的形象,破坏了赛场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社会稳定。足协将责任归咎俱乐部,而俱乐部则认为足协没有作为是失职应负主要责任,两厢对峙各持一辞。足协作为管理者又是组织者,措施不力,管理不严是头上的虱子明摆的事,把责任全然推到俱乐部头上的做法本身说明足协领导层没有勇于承担责任的胸襟和驾驭大局的能力。俱乐部自然是脱不了干系的,应承担应有的责任也是毋庸质疑的,那么为什么各俱乐部会那么无奈,对有的问题投鼠忌器不敢痛下杀手呢,原因在于在总体环境恶劣的情况下,一方面苦于法规的缺位,另一方面苦于在恶劣的竞争环境下,冒然行事等于自毁形象,自损利益。说到底是市场经济的竞争要素、各利益主体运行在计划体制框架中的必然矛盾,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冲突所在,当足球联赛已形成一个产业平台,各竞争要素、资本、人力资源、利润形成模式等均已成型并发挥作用时,其市场经济的规律必然要发生调节和制约作用。当务之急是要么回到94年以前的政府统包统管模式;要么就是深化改革,推进足球市场化、法制化、科学化建设,要么是继续按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延续当前这种不稳定因素,不稳定状况;要么完善体育产业配套法规,按市场经济规律和规则来调节解决各方矛盾。在这方面国家体育总局是责无旁贷的。营造一个优良的足球发展环境,塑造一个良好的足球形象,打造出与2008年奥运主办国相称的中国足球技术水平,是2008年奥运会关乎国家形象的政治需要,是能否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的大局需要。足球10年改革之后如果再倒退回去,不稳定因素不仅得不到消除,不稳定状况必将愈演愈烈,到那时国家体育总局必将成为历史的罪人。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在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只能用改革来解决,压倒一切的稳定措施就是坚定地推进改革,而足球改革的方向必然是朝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有利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上来,有利于建立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上来。

  第三,法治堪于一切。目前业内业外,足协与改革派以及球迷、社会舆论普遍一致赞同司法介入,依法办事是各方的共同心愿。然而,由于参与各方的利益主体不同,其目的也是各不相同。足协要捍卫的是自己的绝对权力和绝对利益,拿《体育法》和国际足联章程和中超章程为依据说事,其目的是固守和完善目前这种计划体制下的法规体系,要把足球纳入纯公益性的爱心事业中来,阎士铎手握《体育法》而格外振振有词,理直气壮。乍看改革派们似乎法亏理穷了,其实不然。只要对国家的改革开放进程稍加关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形势稍有了解,对党的基本路线稍有理解,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稍有明了的人都会明白对足球是纯公益性爱心事业的定性是多么狭隘和迂腐。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已成不可逆转之势,改革开放已向更深更宽的领域迈进,随着我国综合经济实力的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体育消费观念的兴起,体育消费市场的建立,体育产业的逐步拓展,体育向市场化、法制化发展是必然趋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市场经济初级阶段虽说体育仍有公益性的成份,但必须用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法则来发展社会主义的公益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体育法》是95年10月颁布实施的,算上颁布前的酝酿起草时间,其历史背景也就是小平同志南巡之后,提出建设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阶段,现如今已是苍海桑田,《体育法》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已到非改不可的时候了。国家体育总局法规司、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法规委通力而为,一则修改《体育法》,二则加紧制定出台《体育产业发展条例》,尽快弥补和规避体育产业和体育市场快速发展因法律缺位而造成的尴尬,乃是当务之急。改革派在网上公布的中超章程(修改版),尽管不失为科学和合理,实质是削弱了足协的权力,动了足协的奶酪,足协是断然不会响应的。然而,如果足协仍将投资人的改革意见置若妄闻,就等于把投资人逼上了另一条自谋生路的道路,这条路目前虽然还谈不上通往辉煌的康庄大道,但最起码不是绝路,因为从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看《宪法》、《企业法》、《公司法》、《工商法》、《行政许可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法律法规为这条路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一方面《体育法》并没有赋予足协这个非营利社团法人垄断体育资源的权利,《体育法》赋予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体育,并不等于说联赛是足协所有的国有资产,这完全是两回事。而另一方面现有经济法规却赋予了法人经营实体参与竞争,享有经营社会资源的权利。如果成立"企业足球联盟"(简称"企足联"),以体育经营实体的法人身份,在工商注册经营足球,进行联盟内的足球比赛是合理合法谁也不能干涉的事。如果足协仍一味固守计划经济的落后保守观念,拒绝改革,那无疑是自寻末路,结果肯定是自戕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利剑之下的。

  第四,公平优于一切。不管将来以什么样的模式出现或中超、或职业联盟、或者中超与企足联,中甲、乙级联的赛制,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尊重经济规律,遵循投入产出比的基本原则,只有寻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才能获得社会效益的最佳化。那种盲目比较,国外俱乐部大部分不赚钱就断言我国俱乐部也不要去赚钱,献爱心搞慈善事业的说法是极其愚蠢的。祈求国家财政一如既往地搞大投入来维持举国体制的做法是不明智的,虽然这种体制为我国体育的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存在的弊病也是显而易见。大力培植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搭建以体育为载体的各项产业平台,不断提高体育产业在GDP中的比重是今后的一个长期任务。就足球来说,推行市场化的过程中如何兼顾调节参与各方的利益,是保证足球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联赛这个产业平台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以参与各方俱乐部的存在而存在,俱乐部是联赛的最基本单元,没有俱乐部(球队)也就无所谓联赛,联赛转播、广告等商业开发权理应归参与各方的俱乐部(包括足协)共同所有,那种俱乐部只管你投入而联赛利益归足协所有的做法是典型的官商霸权行为。俱乐部投资人要求足协公开财务帐目的要求是正当的,人家每年投入几千万搞联赛,即使是慈善捐款也应弄个明白钱用在哪儿,这一点都不过份,足协羞于公开帐目的背后,实质已昭示了有不能见人的东西在里面,这不光是丧失公信力的问题,球迷完全有理由相信足协这是自昭涉嫌有财经违纪的嫌疑。在此我作为一个球迷有权利敦促足协有责任举证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否则足协侵害的不单是俱乐部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侵害了球迷的利益。因为广大球迷不仅享有消费权、欣赏权,同时还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各种不可调和的利益分配矛盾同样反映在足球领域,遵循公平原则是解决各种利益矛盾的有效办法。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但是投资人按投入比例分成,教练员、运动员、管理人员按贡献大小多劳多得索取,各方风险共担,谋求共赢的相对公平还是可以做到的。

  只有兼顾各方的利益,把大家的利益真正捆绑在联赛这个平台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才是关键问题,才是铲除假、赌、黑的治本之道,各俱乐部在面对这些问题的苗头时,才敢痛下杀手,司法介入才能会有实质性的成效。需要指出的是足协作为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在足球资源的联赛利益分配中并非是唯一的主体,只有在国字号球队的经营和商业开发上是唯一的利益主体。足协因为自身要承担几支国字号球队的负担,就以此为由让中超联赛各俱乐部来奉献各自所得,这是没有道理的。福特宝是代表足协的国有公司,从事各项联赛的商业开发,实质是一个中介公司,由于历史的原因福特宝在足球市场的开拓方面是先行者,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同时也形成了一家垄断的局面,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形成资源共享,相互竞争的局面是毋庸质疑的。足协没有能力也不愿意用企业经营的管理模式来运作几支国字号球队,与其这样,不如委托给中超公司全权经营开发,扣除必要成本外利润全归"足球事业发展基金",用在几支国字号球队身上,这样既解决了国字号球员与俱乐部的关系问题,也有利于国字号球员的管理。

  第五,就此文章的结构来说,后面还有一句话,就是:科学强于一切。需要制定科学的联赛赛制和科学的管理体制及经营体制等等,这些都是属于操作层面的东西,只要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朝正确的方向努力,研究出台一些科学的管理方案、管理制度,就能有利于推动足球运动的发展,这些并不难做到,难的是虽说科学就是力量,就是效率,就是先进生产力,但接受新科学也意味着放弃旧的制度,放弃旧制度下的既得利益,因此难的不是研究出台什么科学制度,难的是调整各方的利益。科学的不一定是合理的,合理的不一定是科学的,投资人为了与足协达成管办分离的共识,只得退让同意后3年只升不降的措施,也好落个"休养生息",免得在大环境还未改善的情况下做无谓投入,先保住中超席位再说。显然只升不降是欠科学的,要解决中超扩编之事,不只单一条只升不降这条道,最好的办法是少降多升,既能确保联赛的质量,保持联赛的连续性,又能持续不断地培育足球市场,扩展和打造足球联赛的产业平台,趁2008年奥运东风做大做强。真要是实施后3年只升不降,一耗3年,失去了竞争性的球赛,就等于失去了足球的灵魂,失去了社会的关注,也就失去了球迷,失去球迷和社会关注的联赛肯定是没有广告和商业开发价值的联赛,是死市,赞助商只能敬而远之。受损失的不仅是俱乐部自身,同时也损失了球迷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损害了中国足球的整体利益。自娱自乐式的比赛,惨淡沉寂3年的中超联赛,整体水平会是什么状况到时自有分晓。3年过后球市借2008年奥运强力反弹一下,之后只会是更长时间的沉寂,到时沉寂已久、沉默致深,压抑临界的中国足球会引来一轮更强烈的改革风暴吗?答案是肯定的。(张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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