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建国:契约传统与精神的缺失使中国足球改革难乐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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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14:43 新浪体育 |
据说昨天七俱乐部组织的足球体制改革理论研讨会花费上百万,但无论从得到他们最关心的联赛所有权归属问题的理论支持,还是从造势与媒体公关两方面看,这笔巨额花费都有些不值。 中国的那些所谓的专家们,不出所料地空话连篇,对所有权问题基本没涉及到,除了谈论中国整体改革是攻坚阶段还是非攻坚阶段,改革是到了临界点还是未到火候这类废话 外,惟一有点实际意义的,就是对足协应有定位的讨论。但这也不是个新鲜话题,足协这类所谓“二政府”机构的不合理与弊端,早已是人所共知。而重金请来的外国专家们,与其说是给这些想要所有权的俱乐部答疑来了,还不如说是给这些俱乐部上足球这一产品如何生产与推销的基础课来了。专家们的大量讲述放在联赛和俱乐部如何重视、了解、分析、联系自己产品的消费者----球迷上。这其实是中国足球真正缺乏的东西,是整个中国足球---无论足协还是俱乐部乃至球员们早就该意识到并花最大的心力去做,但却都从不去做的事情。在这里,这些洋专家显然对请他们的中国足球投资人是不了解的,他们不了解中国足球的金钱游戏并不如他们一样,建立在球迷身上。中国足球的金钱另有来源,中国的足球投资者最关心的也就不是这个在他们看来是根本性的问题。 至于涉及到联赛所有权问题的J联赛与英超的讲述中,对所有权问题的解释的复杂性,显然超出了中国人的理解-------这是一个整体契约社会中,通过一系列契约的协商而逐渐达成的各不相同的妥协结果,并且这种结果都有一个共通之处:无论足协与俱乐部间,还是俱乐部与俱乐部间,都是在相互制约与制衡下共同讨生活的。而在我们这个非契约的更缺乏契约传统与契约精神的社会里,这一系列结果从理念到操作都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一不可能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是以足协为代表的权力方,很难愿意放弃自己的既得利益;另一方面足球投资人本身也很难愿意用真正的契约精神来约束自己。我们是一个“赢者通吃”的社会,所以昨天是足协把持着一切权力,而今天足球投资者又要把所谓“四权”一网打尽。 事实上,在昨天俱乐部投资人的锲而不舍的追问下,英超的专家终于就联赛所有权问题给了一个较明确的答复,但这个答复显然不是俱乐部想要的:关键要看联赛是由谁组织的,谁组织的所有权就该归谁;再一个重要的,俱乐部与足协间以往有没有对此达成过协议。 凡此种种,实际上已告诉中国人,世界上是没有一条固定不变的明确法则来规定联赛所有权问题的,一切要看你本国的实际情况与环境及过往的联赛发展历史。但可惜,在我们这个非契约社会中,无论是足协与俱乐部当事两造,还是旁观的媒体与大众,很少有人会去这么想与看,大家更多还是在想着如何从这些外国专家的讲述中如何各取所需,以使自己一方或自己倾向的一方的利益彻底最大化。 无论如何,理论的造势对俱乐部而言也算是阶段性的完成了,所以昨晚七俱乐部又抛出两项提案,这两项有关改革小组构成与中超常委会撤除的提案,从技术上讲疑要比现有的东西更合理,但改革的理念与目的若是不合理,那再合理的技术性东西,也不会结出最后的善果。对足协与俱乐部双方而言,要真正汲取国外足球发展的精华,重要的不在于形式,而在于精神和理念。 从目前俱乐部方面的表态看,对“四权”一网打尽的决心依然是坚定异常。对此我不得不再次重复一个观点:在有法律政策大环境与中国足球联赛的整个建立发展的历史传承下,要求完全的所有权就意味着任何有效的改革都无法进行下去。 经济学家周其仁有个观点:不是一切产权都越明晰越好,因为对有些产权来说,明晰它的成本会非常的高。中超的产权就属于这类明晰起来成本极高的范畴。这种成本体现在中国足球运动与联赛是国家从无到有投资建立起来的这一历史背景与基础上;体现在参与10年职业化联赛建设的不仅是现有的12家中超俱乐部,中途还有近10家俱乐部因竞赛规则原因而出局,但他们的投入同样不容抹煞;体现在无论从国际足联章程还是中国体育法规都非但无法明确支持俱乐部拥有产权,反而相对明确支持足协拥有更多权力上。这种成本是综合的,有经济的更有法律的政策的与传统的,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极其高昂的综合社会成本。 因此,实事求是地改革路径应是,足协与俱乐部把联赛所有权问题虚置起来,双方以契约精神协商精神来认真探讨在管理权经营权的合理分配上。改革说到底是利益的重新分配,为什么非要对一个无法克服但可以虚置的问题争个你死我活,而耽误了实质性的利益分配呢? 除非俱乐部真的去自我重新组织一个联赛,那样,一切权力就能尽在自己手中,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只要你们自己相互间能达成协议。 但这可能吗?(程建国) |